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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并举”让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转型升级”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他们依法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是履行代表职务的行为;办理好代表的建议,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是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关键环节;是监督和促进“一府两院”工作的重要途径;是强化代表纽带桥梁作用的必要手段。近几年来,秭归县人大常委会在不断总结的基础上,实行“三招并举”,使办理工作真正从“就事论事型”向“举一反三型”转变;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赢得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
优化办理方法,完善工作制度。各承办单位本着“办理一次代表建议,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推进一个方面工作”的指导思想,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是深化认识,真心办理。把办理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和必须履行的职责来对待,切实做到领导重视、工作落实。二是落实责任,分工办理。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并按照班子成员分工落实具体承办责任。三是扎实推进,及时办理。做到不超时办理,不推诿敷衍,不失信于民。四是讲求实效,重点办理。对每件建议进行理性分析,筛选出事关全局的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作为重点来办,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五是实地调研,现场办理。弄清代表建议的原由和初衷,深入实地现场踏勘,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到办理有的放矢、答复恰到好处。六是加强沟通,配合办理。通过走访、调研、座谈等方式,加强与代表的沟通与交流,充分听取意见,汇集代表的智慧、凝聚群众的力量。七是及时调度,分类办理。凡应解决且有条件解决的问题尽快解决;应解决但因目前条件限制暂不能解决的,做好计划、列出时间表,创造条件分步解决,并向代表作出解释。八是规范答复,优质办理。做到程序到位、格式规范、用语准确,逐步实现建议办理工作的标准化。
加大统筹力度,提升办理实效。为了有效提升代表建议的落实率,对于代表建议比较集中、办理难度较大,且具体承办单位无法协SqJgnZn^c-vMk@b-Ew+wkW49V$UJ%FLuJgPHe I!lUc&2BKT&&@hU调解决的问题,上升到县政府层面,由县政wpMQ#@B^)b+D#xq%6x*JAc4x-MFK-otLBvyzj (y%-SJGN府办公室汇总、统筹,转交分管县长协调解决,或由分管县长提交县长办公会研究决策,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所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强化检查督办,试行绩效评估。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与县政府办公室联合组成绩效评估小组,适时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绩效评估。一是选择性调查(对承办建议3件及以上的单位,开展办理程序、办理效果调查);二是针对性督办(根据调查情况,对一些该解决的问题而未解决到位的进行督办);三是背靠背了解(分别听取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和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四是面对面交流(召开座谈会,由承办单位介绍建议办理情况、提出建议的代表分别发表意见);五是落实率评估(按照A、B、C的分类标准,评估小组据实作出评判);六是满意度测评(相关代表就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票决,出现不满意情形责令重办);七是台账式管理(县政府办公室集中建立工作台账,对A类件当年查结果、对B类件跟踪问进度,做到落实一件销号一件)。(秭归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宋秀万)
责任编辑:唐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