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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人大常委会创新代表建议办理评价方法
“市交运局办理《关于规范出租车运营秩序的建议》,A卷28分,B卷34.4分,C卷27.5分,综合得分89.9分,办理情况为基本满意......”9月25日,宜都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的68件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测评,当场公布测评结果。
代表建议办结后,由承办单位征求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度,由于代表碍于情面,难免会影响满意度的客观公正性。针对这一情况,宜都市人大常委会创新代表建议办理评价方式,出台了《宜都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评价办法》。办法规定,代表建议办结后,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建议代表或领衔人、相关选民代表、交办和承办单位负责人,召开办理工作测评会议,在认真听取“一府两院”、部分办理大户的办理情况汇报以及市人大督办检查组的情况汇报后,由常委会组成人员、代表和群众进行打分,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综合测评。测评分A、B、C三种,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每件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测评,即A卷;人大代表对所提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测评,即B卷;相关选民代表对所选代表所提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测评,即C卷。按常委会组成人员测评占30%、代表测评占40%、选民代表测评占30%,合并计分,当场计票、公布测评结果。测评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得90分及以上的为满意,70至89分的为基本满意,70分以下的为不满意。凡测评为不满意的单位,要向市人大常委会写出书面情况报告,并重新制定办理方案,限期办理落实直至代表满意。对办理不力、造成重大损失和代表强烈不满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测评结果通过新闻媒体等向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布。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秦文煊说:“把建议办理情况交给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选民群众打分,改变了过去由代表一人评为多方共同评,由过去的定性评为定量评,由过去的面对面书面反馈为背对背现场打分,建议办理工作评价形式更科学、结果更公正。”代表建议办理督办机制不断创新,推动了建议办理落实更扎实。(宜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周先洪)
责任编辑:唐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