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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三种机制” 激励代表履职
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如何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使人大工作有更为广泛、扎实的基础;如何调动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积极性,让人大工作充满活力。夷陵区分乡镇人大在这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
-是建立激励机制,调动代表履职热情。为充分调动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热情,在全镇人大代表和人大代表小组中开展了:“争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方针政策好;执行代表职务,代表作用发挥好;热心为民代言,提出议案建议好;心系广大群众、带头为民谋利好;善于建言献策,协助政府工作好”的“五好”人大代表活动。争创“学习常抓,代表素质好;搭建平台,阵地建设好;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好;活动经常,履职绩效好;宣传到位,典型推介好”的“五好”先进代表小组活动。五好优秀人大代表和五好先进代表小组每年按一定比例评选后,由镇人大给予表彰。使代表真正意识到当代表既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主动按“五好”标准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使人大代表工作有目标,履职的积极性和责任心不断增强。
二是建立监督机制,促进代表发挥作用。根据《代表法》“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的规定。一是实行代表信息和履职情况公开制度。为让代表接受选民监督,镇人大统一为各代表小组制做了《代表信息及履职公开栏》,将代表的姓名、地址、电话和每季度履职情况向所在选区选民全面公开,既促进了代表履职,又为广大选民监督代表履职开辟了“绿色通道”,使人大代表由“要我履职”变为“我要履职”,履职由“一本糊涂账”变为“阳光履职”,代表与选民由“单向联系”变为“双向互动”。二是建立人大代表述职制度。镇人大按照人大代表述职制度的规定,为保证每名人大代表届期内至少向选民述职一次的要求,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形式,组织人大代表向选民代表或选民述职,接受选民评议,调动了代表履职积极性。全镇80名区、镇两级人大代表每年活动都分别达到8天和6天以上,每年采取多种形式走访联系选民和人民群众达5000多人次,收集选民的意见和建议达100多条,在人大代表的建议监督下,解决了一大批事关民生的难点、热点问题。
三是建立保障机制,便于代表开展活动。认真落实《代表法》的相关规定,想代表之所想,办代表之所需。一是为代表制发代表证。每当本级人大换届后,都为代表制发代表证,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便利和保障。二是建立经费保障制度。积极争取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重视,镇人大活动经费由每年5000元增加到10000元,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由每人每年100元提高到300元,无固定工资收入的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补贴标准,由每天10元逐步提高到50元,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人大和代表活动经费由人大统筹安排,专款专用,保证了人大工作和代表活动的正常开展,无固定工资收入的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补贴及时兑现。三是建立代表履职服务制度。每季度除将代表活动内容,活动形式,活动要求统一行文作出具体安排外,镇人大领导到分工联系的代表小组参加活动、为代表活动提供条件和全程服务。激发代表参加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热情,达到每开展一项活动,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推进一项工作的效果。(宜昌市夷陵区分乡镇人大办公室 王世智)
责任编辑:唐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