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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代表向下级代表述职值得提倡
有媒体报道,深圳福田区首创市人大代表向区人大代表述职,并将代表履职结果作为是否连任的依据,作为一项创新性举措,这种方式值得提倡。
人大代表由人民民主选举产生组成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我国人大代表共有5个层级,但一直以来,间接选举的代表与选民之间的责任不明晰,代表与下级代表联系沟通不紧密,下情上达渠道不够畅,选民难以对代表实行直接监督,影响了各级代表的作用发挥。开展代表述职,较好地解决了代表受谁监督、对谁负责的问题,不失为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种有益尝试。
首先,回答了对谁负责的问题。人大代表由选民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我国的民主选举制度实行的是直接与间接两种,除县、镇(乡)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外,全国、省、市人大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产生。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是根本宗旨。选举法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受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监督。而实际工作中,两级人大代表行使的权利义务虽然相同,但负责的对象不同,上一级人大代表主要对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对上一级政府及部门有约束力,直接选举的县乡人大代表对选民负责,对同级政府有约束力。由于法律上对上一级代表由谁监督、怎么监督没有明确的操作性规定,存在下一级代表对选举产生的上一级代表不好监督,选民没有条件不便监督的问题。开展述职,从一定程度上讲,较好地解决了代表对谁负责,受谁监督的问题。
其次,解决了民意下情上达渠道不畅的问题。人大代表要保持与选民的密切联系,听取群众意见,努力为人民服务。市县两级人大代表分属两个层级,虽然都身处基层,但开展活动、履行职责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进行,各自为阵,信息不互通,资源不共享。加上少数市人大代表受行业、地域等限制,与选民联系不紧密,知情知政渠道不畅通,民意收集途径不广泛,所提建议缺乏全局性和代表性,使事关基层一些重大问题难以得到全面反映,引起上级的重视解决。而下一级代表与群众联系更为紧密,更了解基层民意。开展述职,通过上下级代表的良好互动,能更好地发挥下级人大代表积极性,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民意收集渠道更广、更畅,地气接的更实,反映民意更有代表性。
第三,激发了代表履职动力。当代表就要为民代好言、为民当家作主。现实中,由于对上一级人大代表履职没有相关的约束机制,少数代表只享受代表权力,不尽代表义务,履职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究其原因,主要是缺乏一种监督制约手段。在参与管理地方事务中,市代表仅仅是列席参加有关会议,没有表决权,当“看客”的多,虽然有些地方实行了混和编组开展活动,但由于市代表所处的地位和身份的特殊性,提出的建议和有关意见往往普遍得不到重视,影响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在这种情况下,开展代表述职活动,接受下级代表的述职评议监督,怎么履职的、干了什么都得向选民有一个交待,必然会激发代表的履职热情,增强代表的责任意识和履职意识,从实践层面解决了“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问题。
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大代表受人民所托行使国家权力,对人民负责,无论哪一级人大代表,都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没有特权可言。开展述职,不仅仅是一次简单的方式创新,更积极的意义在于指明了代表履职的方向,诠释了代表权力应该属于谁、为了谁,如果代表不受选民监督,“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可能会成为空话。(京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付直波)
责任编辑:唐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