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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夷陵区人大常委会加强乡镇代表工作
近日,宜昌市夷陵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区人大工作会议。会议围绕抓好《夷陵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规程》的贯彻实施,提出从三个方面加强乡镇代表工作。
一是加强规范化建设。代表小组的组建,按照便于组织和开展活动的原则,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进行;代表小组应当按照上级人大提出的要求,建立代表活动室。为把代表小组建成代表学习培训的阵地、问政督政的平台、服务选民的窗口、了解民意的桥梁,该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对现有的59个代表小组进行了优化调整。调整后的代表活动室,按“六有三上墙”标准进行建设。“六有”,就是有场所、有牌子、有办公设施、有活动制度、有资料档案、有代表信息公告栏;“三上墙”,就是代表权利义务上墙、各项工作制度上墙、代表履职公开上墙。
二是开展经常性活动。按《规程》的规定,代表小组活动每季度开展1次,每次活动时间表不少于1天;乡镇代表每年参加代表活动的时间不少于5日;乡镇人大开展代表工作、组织代表活动的经费等,全额列入乡镇财政预算。为推动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经常化,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近700名乡镇代表扎实开展以进园区访企业、进工地访项目、进市场访客商、进农村访农民、进社区访居民、进机关访干部、进选区访选民为内容的“七进七访”活动,带领全区乡镇代表深入基层查实情、围绕发展提建议、齐心协力促发展。
三是发挥生力军作用。会议号召各乡镇人大积极结合区人大常委会推出的代表年度履职活动和组成人员“双五双争”活动重点,动员乡镇人大代表积极参与以“想一个好点子、提一条好建议,挖一条好信息、引一个好项目,推一项好技术、办一个好产业,帮一个困难户、办一件大实事”为主要内容的“多个一”活动,争当投身实践推动发展的战斗员、传达政策普及法律的宣传员、联系群众反映民意的信息员、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调解员、乐于奉献真心为民的服务员,争做开拓进取的模范、服务发展的模范、联系群众的模范、积极履职的模范、遵纪守法的模范。(宜昌市夷陵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张宗平)
责任编辑:唐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