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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应有强烈的问题意识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4-02-14 07:27   [收藏] [打印] [关闭]

问题意识是一名称职的人大代表应当具备的基本功,在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和闭会期间活动中,人大代表必须培养强烈的问题意识,有效履职。

要有发现问题的“慧眼”。发现问题是一种能力,问题有显性的,一眼就能看到;有的则是隐性的,需要透过现象,经过分析才能认识到。当前改革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人大代表一定要多学习,了解上情。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知晓方方面面情况;一定要多深入,掌握下情。融入基层,贴近群众,了解群众所想、所盼、所怨,主动发现一些有价值的实际问题。

要有研究问题的“本领”。人大代表对问题的认识,不能局限于表象,更要注重对问题产生的根源和本质规律的认识。要全面、系统、客观地而不是片面、零散、主观地研判问题,要注重把握问题的轻重缓急,善于辨别哪些是现象问题,哪些是本质问题,哪些是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哪些是细枝末节问题,哪些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哪些是可以稍缓解决的问题。要注重从客观角度分析,找到问题的前因后果,弄清问题的根源,找准问题的症结,提升研究问题的能力。

要有解决问题的“良方”。人大代表不能直接解决问题,却可以通过提出建议的方式提交政府及其部门解决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在对问题主客观因素全面把握的基础上,提出针对性强、切实可行、富有见地的解决问题的建议。所提建议一定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符合中央政策和人民群众愿望,使问题得到圆满解决。(保康县人大常委会  宋圣举)

责任编辑:郑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