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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四大环节”提高建议办理质量
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法律赋予代表的权利,是执行代表职务,代表人民参加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重要形式。如何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各级人大代表对此十分关注,广大人大工作者也一直在努力探索着。笔者认为,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新形势下,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应着重把握好以下“四个环节”:
把握建议提出环节
提高代表建议的针对性和可行性直接关系到建议的办理质量。代表在撰写建议时,要做到胸中有数。如果只知其一,不只其二,将写不出有理有据的建议。代表提出建议,要遵循三个原则:一是依法依规提出建议。代表在平常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中,要注重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要熟练掌握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政策法规范围内提出建议,确保建议的合法性。二是提出建议要切合实际。代表们平时要加强调查研究,与原选区选民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参加代表培训、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诉求,了解当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现状等各方面的情况,以提高建议的可行性。三是围绕大局提出建议。要重点围绕事关地方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提出建议;围绕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提出建议。不能把道听途说来的消息、未经核实的材料当作提建议的依据。
把握建议交办环节
严把建议交办关是提高建议办理质量的基础。一是要分析整理建议。对代表在人代会期间提出的建议,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要分门别类,认真整理和研究,拟订建议承办计划。对代表提出的一些涉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可以在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以及征求相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作为拟重点办理的代表建议提出,经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二是及时交办建议。建议分析整理完毕后,人大常委会要及时召开建议交办工作会议,提出办理要求。“一府两院”相关工作机构要在第一时间对建议进行认真研讨,根据建议内容,分类登记,统一编号,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落实承办单位。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及时研究,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代表建议,经交办机构同意后可以退回,不得滞留、延误和自行转办。
把握建议承办环节
强化建议办理责任是推进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保障。要采用定领导、定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理要求、定办结时间的办法,有序推进办理工作。政府要统揽建议办理工作,解决职能部门在办理建议过程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各承办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人员具体办”的三级责任制,明确目标、任务、责任、要求。各承办单位要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强与代表联系沟通,深度了解代表的真正意图,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要力求做到:凡有条件解决的问题,应当尽快解决;对受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当纳入工作计划,逐步解决;确实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当向代表说明原因。在代表建议办结后,应当及时向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和代表报告办理结果。
把握建议督办环节
建立健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督查考评机制是提高建议落实率的重中之重。人大常委会要抓好建议办理工作监督检查。常委会各办事机构要按照分工,加强与建议承办单位和相关代表的联系,及时掌握代表建议办理情况,通过召开督办会议、开展“代表建议督办月”活动、组织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方式,督促办理工作的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可以就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依法对有关机关、组织提出询问和质询。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把建议办理工作纳入政务督查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大督办检查力度。对办理建议不认真、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职能部门,要实行效能问责。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应当总结推广建议办理工作经验,指导各有关方面改进办理工作。常委会每年对提出“好建议”的人大代表,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宣传表彰。(枝江市人大常委会 马昌华)
责任编辑:齐继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