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报告解读 >> 文章详情
凝聚助推市域经济跨越发展正能量
——枝江市启动人大代表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创建活动
为动员和组织企业家人大代表积极参与市人大开展的“创一流、促跨越”主题实践活动,凝聚助推市域经济跨越发展的正能量,近日,枝江市人大常委会启动人大代表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创建活动,为市域经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注入新动力。
创建人大代表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活动,是该市人大常委会在开展“创一流、促跨越”主题实践活动中,为促使企业家人大代表在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立足本职岗位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经济建设主战场建功立业而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其目的在于动员和激励企业家人大代表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中勇挑重担,激情跨越,在履行法定职责中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在改善民生中敢于担当,砥砺前行,形成共谋发展、齐促跨越的强大气场,凝聚冲刺全国县域经济百强的正能量,为枝江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作出新贡献。
为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该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详细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对创建范围、创建标准、命名管理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实施方案规定,在枝江的省、宜昌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和枝江市、镇人大代表创办或领办的企业或项目均可参与创建活动。具备“在枝江辖区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企业,销售收入、利税总额、资产总额、从业人员等经济指标在全市同行业处于前列,企业竞争力强,产品质量过硬,税收有一定增幅、贡献较大,具有较强发展潜力;具有优秀的经营管理团队,拥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在企业管理、公司法人治理、人力资源开发、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在全市同行业中有较大影响;企业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拥有良好的公众形象,诚信经营,依法纳税,合法用工,保护环境,安全生产;社会责任感强,热心公益事业,自觉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标准的企业可申报人大代表示范企业。具备“近年来开工建设和竣工投产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项目,且对当地财政收入及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积极推广应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产品(含新品种),具有较强的行业带动作用;基础设施完善,环卫设施良好,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项目建设‘三同时’制度,安全生产,合法用工,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等标准的项目可申报人大代表示范项目。
人大代表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按自愿申报或镇(街道)人大、代表小组推荐,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市人大常委会命名、授牌程序进行。人大代表示范企业、示范项目每年应如实建立创建档案,内容包括单位概况、创建规划及年度创建工作总结、重大创建活动记录、各类检查考核及奖惩情况等。对已命名的人大代表示范企业、示范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进行一次复查。已命名的人大代表示范企业、示范项目因各种因素达不到命名条件,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代工委组织核查,提出处理意见,报市人大常委会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审核后撤销命名。
全市拟命名人大代表示范企业、人大代表示范项目各20个。拟推荐命名的人大代表示范企业、示范项目,所在镇(街道)人大或代表小组要认真审核把关,确保符合条件。市人大常委会建立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联系人大代表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制度,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发展或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确保代表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发挥示范作用。实施方案同时要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大对人大代表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的资金支持和政策扶持力度。
按照创建标准和要求,目前,该市已有包括由宜昌市人大代表蒋红星任董事长的湖北枝江酒业、省人大代表李万清任董事长的湖北三宁化工年产20万吨己内酰胺项目等在内的8家企业和8个项目,率先申报参与人大代表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的创建工作。(枝江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冯一波)
责任编辑:陈维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