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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认真落实代表建议 多管齐下强化依法治水
近日,笔者从兴山县政府办公室获悉,为办理和落实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依法治水,强化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的建议”,县政府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综合措施,强化了《水法》的宣传贯彻落实,并责成县水利局要认真履职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千方百计搭平台、重治理、严把关、找节点,积极加强水资源管理,着力提升水资源承载能力。
搭建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制定详细的宣传方案,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为契机,通过办宣传橱窗、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水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将宣传面扩大到每个工地、每个村庄、每个百姓的心中。并着手进一步将宣传面扩大到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节水护水伴我走”活动,力促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个群体、辐射整个社会,使全社会依法用水、节约用水、关心生态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强化治理,加大执法力度。为加强河道管理,全县编制了河道采砂规划,强化了规划管理,严禁非法采砂,依法及时清除了河道和泄洪建筑物内的行洪障碍物,确保行洪畅通。同时,还强化了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了良好的执法氛围,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为提高执法效率,全县多次组织公安、工商、国土、城管、交通和供电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并依法取缔非法采砂和侵占河道行为2起,取缔非法采砂制砖厂13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7次,扣押采砂设备10架次,强制拆除采砂企业1家,特别是对影响极坏的非法采砂户李某的非法采砂行为,依法作出了严肃处理,除现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通知书,扣押1台挖机、3辆运输车外,随后还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通过执法整治和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有效的促进了依法办事行为习惯的形成。为了引导人们养成良好的依法办事习惯,全县十分更重对群众的教育和疏导,在工作中坚持管教并举,疏堵并重,杜绝了“以罚代管”,先后印发了三千多份宣传资料,举办了“珍惜水资源,珍爱生命”大型公益宣传活动,使依法用水、节约用水、保护生态的意识深入人心。
严把入口,加大管理力度。一是对涉水企业进行重新登记评估,对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一律取消从业资格;截止目前,全县对26家评估合格的企业,重新审核发放了《河道采砂许可证》。二是依法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合理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严格征收、使用和管理。对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严格依法测算到户,并实行征管两条线,该征收的必须足额征收入库,做到应收尽收,对水资源费的管理只能统筹用于全县水利建设,严禁挪作它用。三是每个采砂点必须有一块醒目的标识牌,标识牌上标明采砂许可证号、采沙范围、监督举报电话、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防止无证采砂和超范围乱采,便于日常检查和接受社会监督。
找准结点,加大检查力度。近年来,县政府多次召开河道管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河道管理的具体措施。行政执法单位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坚持每个月对全县河道进行2次无缝隙巡查,重点河段每周不少于2次,形成巡查、日常执法和专项执法活动相结合,上下和部门联动的执法模式,对水事违法行为形成高压态势,做到问题早发现、早防范、早处理,切实提高了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提高了执法检查的效率。 (兴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余丙军)
责任编辑:唐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