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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四个机制 发挥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由人民选举产生,肩负人民重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充分有效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是各级人大工作的基础和重点。如何在新形势下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推进代表工作深入开展,让人大代表更好为人民履职,笔者认为,要完善四个机制,抓好四个“力”。
一、完善培训机制,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代表履职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代表作用的发挥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的体现。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除把好代表入口关,加强培训是重要途径。各地人大换届完成后,要及时分期分批对代表特别是初任代表进行培训,培训要从被动性向主动性、附带性向专门性、随意性向计划性转变,组织全体代表系统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深化代表对我国人大制度、人大的地位和作用、代表的权利义务的认识,让代表掌握履职应知应会内容,尽快转变角色,为更好履职奠定基础。
二、完善活动机制,激发代表履职活力
代表活动有了活力,履职才有吸引力。因此要不断完善代表活动机制,激发代表履职活力。一是要丰富活动内容。代表活动内容的选择要抓住重点,突出主题,不能事无巨细,面面俱到,要紧紧围绕那些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事关长远的难点问题、事关民生的热点问题来确定活动内容,做到既受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欢迎,又便于组织实施。二是要创新活动形式。要放宽视野,不能完全拘于过去的老做法,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不断创新思路,开辟新的活动渠道。除组织学习座谈、视察检查外,还可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特定问题调查、定期联系走访选民、定点接待选民来访、约见政府官员、询问有关事项、邀请列席常委会会议等活动。三是要有显著活动效果。代表活动的效果好与差,直接影响到代表活动是否有活力和吸引力。活动效果好,代表就会积极响应,活动效果差,代表就不愿参加,因此,每次代表活动结束后,对代表在活动中所做的工作和发表的意见、建议,以及所取得的成果都应该采用一定的方式反映出来,让代表体会到成就感,激发出代表履职的活力。
三、完善激励监督机制,提升代表履职动力
由于代表的兼职性、履职的无偿性、以及外部环境的限制性,这都会影响代表履职的积极性。要保证代表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肩负起人民的重托,必须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激励监督机制,调动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一是加强权利义务教育,帮助代表克服角色认识模糊,权利意识淡漠现象,增强代表履职责任感,使代表真正做到常怀为民之心、常谋为民之策、常行为民之举;二是开展“争先创优”活动,通过评选优秀人大代表和优秀代表小组,激发代表的履职热情;三是建立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让广大选民对代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增加代表履职的压力和动力;四是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对代表出席人代会、提出议案、建议以及闭会期间参加的视察、检查、代表小组活动,联系走访选民等情况进行登记,并定期通报,约束每位人大代表更好地去履行职责。
四、完善保障机制,增强代表履职吸引力
代表工作的保障机制不够健全到位,是目前影响代表作用有效发挥的因素之一。因此,只有不断完善代表的保障机制,才能吸引代表更好去履职。一是完善代表知情知政渠道,通过定期向代表寄送人大常委会的简报和重要决议、决定及审议意见,让代表掌握本地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些重要信息;二是完善“人大代表之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学习资料,让“人大代表之家”成为代表学习活动的基地、议政督政的场所、联系群众的桥梁;三是完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多听代表的意见,多解决代表在履职中的实际困难,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四是完善代表活动经费保障制度,各级政府要将代表活动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及时解决代表在开展调查、持证视察、走访选民等活动中支付的交通等费用,让代表履职无后顾之忧。(江苏省东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孙轩柏)
责任编辑:唐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