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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营造审议环境的几点思考
每年召开的县市(区)地方人代会,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就是组织与会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财政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等六个报告进行审议。人大代表对上述六个报告进行审议,既是法定其责,也是法授其权。人大代表审议质量的高低,既能体现代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也可直接影响大会的质量。因此要想使会议收到良好效果,营造良好的审议环境显得尤为重要。一些地方人大全会期间,代表们之所以审不出重点,议不到关键,直接因素,就是营造审议环境、创造审议条件等基础性工作开展得不够充分、扎实,因而导致了审议过程中“扎扎实实走过场,认认真真讲形式”等不良现象的产生。为进一步提高审议质量,笔者认为在营造审议环境上要抓好“五早”:
一是相关的视察、专题调查等活动要早组织。组织代表就有关事项开展视察和专题调查,是让代表较为全面地熟悉和了解所在选区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情况的有效途径。开展这项活动,一方面可以让代表深入选区听取选民各方面的意见,较为广泛地了解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求、所盼,大量地收集人民群众对如何进一步做好政府工作、如何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如何进一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以便在全会期间对有关报告进行审议时做到有所针对、有所侧重。另一方面也能让代表对照上次人代会“一府两院”及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中所列的工作目标、所承诺必办的相关重大事项进行专题调研,从中了解政府及相关部门是否全面完成了工作任务,所承诺的一些重大事项是否全面完成,是不是存在着只有说功没有做功的问题。在此基础上进行归纳总结整理,形成相应的建议或者批评意见。代表视察、调查活动组织得越早,全会期间审议活动就会开展得越扎实,审议所涉及的内容就会越丰富,审议时所提的意见、建议就会越符合实际。
二是相关的资料、材料要早送达。这就要求要尽早地把相关工作报告及相关资料,包括有关数据的说明、一些较为专业的名词解释及相关的参考资料等进行收集归类,一并在会前发给代表,让代表有足够地时间进行学习和阅读。要想真正做到相关资料、材料的早送达,相关部门应自觉消除三种担心:第一种是担心泄密。一些部门总认为相关的工作报告应该是在人代会召开时向代表发送,如果提前将相关工作报告及资料、材料发给代表,有可能出现类似于泄密等问题,从而影响会议的正常进行,把所谓的保密与代表较为全面地掌握、了解有关具体情况,充分发挥审议职能两者对立起来;第二种是担心“节外生枝”。特别是对一些与工作报告关联度较高的资料、材料,有些部门自认为是内部资料,如果随工作报告一并提前发送给代表,担心代表们在开展审议时,会依据有关“资料”所提供的信息对一些“内幕性”事情进行“刨根问底”,甚至是对一些未按要求办理的事情进行“穷追猛打”,以致造成被动;第三种是担心增加工作量。认为平时工作量已经很大,如果提前把工作报告以及相关的资料、发给代表,担心会用大量的时间来为代表作解释或者是回答代表的相关提问,从而增加工作量,进而影响其它工作的开展。
三是相关的信息要早交流和沟通。要提高审议质量,营造审议环境,必须尽早做好信息交流和沟通工作,通过此举,让代表掌握更多的真情。信息的交流与沟通既要注重抓结果,更要注重抓过程、抓正常和经常,让信息沟通成为一种常态。在信息的交流沟通上要注重发挥三个层面的作用。第一,要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信息中心或者是网站的作用,定期将“一府两院”工作开展情况,代表所提的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等进行公布,提高工作的透明度;第二,要利用“工作动态”、“情况通报”等内部简报专刊,把“一府两院”工作开展进度及效果、人民群众的反映如实告知代表,为代表开展审议工作提供服务;第三,要以座谈会的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地把“一府两院”工作开展情况向代表进行通报,征求代表对进一步抓好相关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让代表的监督融于整个工作的过程之中。
四是代表所提的意见和建议要早采纳。代表来自于社会的方方面面,因此会议期间代表在审议相关报告时所提的意见、建议也同样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这就要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听取代表的审议意见和建议时,不仅要虚心的听、认真的记,更重要的是要认真地收集整理、对事关全局影响较大的建议意见,要予以采纳,不能让代表在审议报告时所提出的意见建议有“提了也不听、说了也白说”之感受,从而使代表在审议时所提的建议意见也能写进相关报告,成为报告的组成部分,经大会表决后产生法律效力。
五是相关的制度要早完善。首先要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及时研究制定工作监督的相关制度,使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第二要研究制定较为规范的管理办法,特别是如何为代表在审议时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办法。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为人大代表提供易懂、细化的相关材料,提高透明度,坚决克服“宜粗不宜细”或“故弄玄虚”的思想,对提请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有关专业性较强的报告,要尽可能做到细化、通俗、易懂,避免报告的粗糙和笼统,杜绝类似于“内行看不透,外行难看懂”等现象的发生,使人大代表能看懂报告,读懂专业术语,并据此进行认真审议,大胆提出质疑。第三要拓宽代表的知情渠道,严肃处理打压代表依法审议的行为。要保障人大代表的知情权,确保代表在人大会议上审有材料,查有数据,议有参考。第四要加大对代表履职的量化管理及考核考评力度,激发代表履职活力,充分发挥代表根植于人民群众与人民群众有着天然密切联系的优势,广泛听取民声,反映民意,全面掌握情况,为更高质量地做好审议工作打下基础。(宜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明国)
责任编辑:唐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