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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的思考
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是法律赋予代表的民主权利,是人大代表履行职责、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重要形式,是全面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体制建设在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在不断推进,必然对议案和建议的提出和办理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各地必须认真总结经验,及时调整思路,高度重视质量,讲求办理效果。
一、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现状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通过规范程序、完善办法、强化督办,使议案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办复率、满意率呈逐年上升态势。一是领导重视的氛围逐步形成。绝大部分承办部门都能把议案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当作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和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来对待,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议案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看作是党委政府所想的、自己部门要干的、人民群众期盼的重要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班子成员配合抓。二是上下结合的网络逐步完善。为确保办理工作不走过场,许多承办单位都固定专班,下发文件,落实责任,实行奖惩。有的地方还把规范程序作为办理议案和建议的重要环节,成立以地方政府办公室、督办室为主体的专班,具体负责建议的交办、协调、督办、反馈和考核工作,一环套一环,环环相扣。三是办理工作的质量逐步提高。不少承办部门以提高办理质量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最终目标,有条件的快速办,没有条件的创造条件办,实现由“关门型向现场办理型、由数量型向质量型、由答复型向落实型、由被动型向主动型”的四大转变,办理到位,成效明显,代表满意。
二、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各地各部门在办理议案和人大代表建议工作中付出很大的努力,取得很大的成绩,但办理工作与形势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真实愿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办理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思想认识缺乏深度。个别承办部门的领导对承办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没有真正把议案、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放在心上,拿在手上,有的甚至错误认为代表提建议是在给自己工作找茬子,存在重表态、轻安排,重布置、轻督办,重答复、轻办理现象。少数承办部门办理工作虽然抓的较紧,但在答复代表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不出马,没有做到面对面,有的甚至让下属部门答复代表或打电话要求代表到承办部门填写《反馈意见》,工作十分被动。
2、重点办理缺乏力度。少数承办单位对重点议案和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仅仅停留在口头上,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办理方案和办理措施,更没有尽其所能解决问题。少数承办单位办理工作不讲质量,存在文来文往现象,做书面文章,只求代表的满意,不求百姓得到实惠。有的建议反馈与实际愿望存在反差,议案、建议人碍于承办单位的影响力和职能所限,为其经办人员的办事态度所感动,对没有办理效果的议案建议给予了满意和基本满意的回复,存在“无奈满意”的现象。
3、部门配合缺少协同。少数建议的办理工作协调不够得力。具体表现在有的应由两个以上承办部门答复的代表建议,由于实际工作中相互推诿、主协办单位沟通不够,协调不力,致使办理工作事倍功半。有的答复代表时,有主办单位意见,没有协办单位意见,致使代表建议实质上没有得到解决,背离了代表提建议的初衷。
三、做好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面对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各承办单位要对议案、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引起足够的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把任务落实到位;要经常进行回头看,把方案完善到位;要经常念好紧箍咒,把责任明确到位;在经常督办抓协调,把措施执行到位。
1、进一步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实践证明,议案、代表建议办理得如何,领导重视是保证。各承办单位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把办理议案、代表建议作为改进部门工作、树立部门形象、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重要举措,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固定专班经常抓,具体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把办理工作与本职工作紧密结合。使办理工作成为提高本职工作水平的助推器,作为拓展本职工作的好帮手,作为深化本职工作的硬手段,办理一条建议完善一个思路,办理一条建议推动一项工作,办理一条建议树立一座丰碑。二是把办理工作与提高自身决策水平紧密结合。议案、代表建议都是各承办单位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都是群众想解决而难于解决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下真功夫、下硬功夫,付出百倍努力。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同志要把办理工作作为磨练工作意志、检验工作水平、考察工作能力的过程,通过办理议案和代表建议,不断提高自身的决策水平。三是把办理工作与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紧密结合。议案、代表建议都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公共利益。各承办单位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组织精兵强将办,对久拖不决的问题要大员上阵亲自办,对条件所限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借助外力、向上争取分步办,切实解决有些建议年年提、年年办,年年成效都不大的问题。
2、进一步加大办理工作力度。办理议案和代表建议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认真办理议案和代表建议,更是对人大代表民主权利的尊重。因此,办理议案、代表建议,要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尽最大努力解决代表提出的问题。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开展“三查三看”,即查领导重视的程度,看代表满意的建议是否真正兑现了,做到精益求精;查办理工作的力度,看代表不满意的建议问题出在哪里,做到心中有数;查办理工作的效果,看需要创造条件才能解决的建议是否拿出解决方案,做到不开“空头支票”。同时要坚持办理工作“三见面制度”,就是办理前走访代表,征求意见;办理中走访代表,共商解决办法;办理后走访代表,汇报办理情况,使办理工作做到“十有”即有办理领导小组和专班人员目标,有办理工作责任制,有奖惩措施,有分办登记,有办理方案,有办理效果,有规范的答复文稿,有领导签署的答复意见,有建议人回复,有办理工作总结。
3、进一步加大部门配合力度。面对议案和代表建议数量大、涉及部门多、要求办复的时间短的特点,各承办单位都应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以建议人满意为最高追求,以群众得实惠为最高目标,凡是牵涉到两个以上承办部门办理的议案和建议,各部门之间要按照各负其责、协调一致的原则,发扬全心全意为大家的自我牺牲的精神,发扬自找苦吃、自我加压的拼搏精神,发扬顾全大局、他人第一的奉献精神,多沟通、多合作,齐心协力把涉及本部门的承办任务完成好。对能解决的,要分工负责尽快予以解决;对条件所限暂时难以解决的,主协办单位要认真研究,拿出统一的办理方案,积极创造条件加以解决;对因客观条件或政策限制确实不能解决的,涉及部门领导要共同诚恳地向代表解释清楚,切忌相互推诿,“踢皮球”;切忌应付差事、糊弄代表,应付代表,真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回音,努力提高问题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南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刘继国)
责任编辑:陈维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