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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穴市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综述
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是选民监督人大代表的一种新形式,也是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以选民意志为基础,对代表工作进行监督的一种新举措,是人民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国家事务的有效方式,也是对各级人大代表践行“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理念的集中检验和积极实践。2012年以来,武穴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在13个代表组、15个选区开展了该项活动,参与述职的代表共计31人。通过该项活动的开展,代表履职意识得到不断增强,代表作用得到更好发挥。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述职活动的组织领导。安排好代表述职活动各个环节的工作,关系到述职工作的扎实开展和预期成效。在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中,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并向各代表组印发了统一的代表述职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若干指导专班,各代表组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和相关室委的策划和指导下,及时成立了人大代表述职评议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述职评议工作方案,认真谋划,严格实施,扎实推进,为代表述职活动有序开展创造了条件。与此同时,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各代表组层层召开动员会议和各类专题部署会议,有力地保证了活动的有序开展和选民的有效参与。此外,张建平、宋扬等代表组组长主动带头述职,为其他代表积极响应、参与述职活动起到了很好的榜样和带动作用。
(二)把握述职活动的重要环节。一是把好述职代表的思想关。各代表组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从人大代表的思想实际出发,及时组织拟参加述职的代表进行思想动员,使代表对开展述职活动的目的和意义有了明确认识,在思想上切实作好了当代表对选民负责,按要求认真述职的准备。二是把好述职活动的程序关。在述职工作中,各代表组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述职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安排意见的要求,对述职活动周密部署、严格实施,认真做到代表有述职报告,选民有现场评议,代表有个人表态,最后有书面测评打分。同时还向代表提前公布整个述职活动的程序,保证了述职工作的透明公开。三是把好述职报告的内容关。为使代表述职活动取得预期的效果,赢得群众的满意,各代表组在述职活动中注重把好述职工作的内容关,要求述职报告有理有据、有观点有事实、全面反映履职的情况。主要内容有出席市人民代表大会情况,参加人代会闭会期间的活动情况,学习、宣传、执行和遵守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定、决议的情况;走访选民、联系群众,听取、反映选民的意见和要求,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情况;为选民办实事,解决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情况。在代表起草述职报告时,各代表组相关负责同志提前介入,提供报告式样供代表参考,并要求代表在撰写报告时做到开门见山、实事求是、重点突出、内容具体。对没有文字写作能力的代表,采取由本人口述,指定专人整理,既真实表达了代表意愿,又为代表提供了帮助,确保了述职活动能够如期进行。四是把好选民群众的评议关。评议是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中的一个关键环节,代表可以通过选民的评议了解选民对自己履职工作的满意度、自己在履行职责中存在的不足、需要努力和改进的方面等。因此各代表小组在开展述职工作中,本着公正、准确、客观的原则,一方面让选民了解如何对代表开展评议,另一方面做好选民的思想发动工作,鼓励选民打破情面、消除顾虑、实事求是,敢于面对面评议,真正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从而为述职工作取得实效、落在实处、赢得选民和群众的支持打牢了基础,提供了保证。
(三)规范述职活动的推进程序。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各代表组从具体情况出发,采取由选区所在村推荐选民代表参加述职大会的办法,听取并评议本选区人大代表的述职。述职评议大会一般由镇处人大主席(主任)主持,并按照主持人作述职评议动员、代表作述职报告、选民评议述职代表的履职情况、述职代表对选民的评议意见进行面对面的说明答复、对代表述职情况进行民主测评、主持人作述职评议小结、提出整改要求等六个环节进行。参加述职的代表紧紧围绕如何履行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听民意解民忧、积极建言献策、扶贫济困等方面的内容,以面对面的形式在述职大会上向选民报告本人履行代表职责的情况,然后由参评的选民代表发言评议,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述职代表按“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进行测评,当场公布测评结果。评议结束后,参加述职的代表根据选民的评议意见和会上的评议结果当场提出整改意见、作出整改承诺,并认真进行整改。
二、取得的成效
一是进一步增强了人大代表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通过开展述职活动,代表们深有感触地说,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就是向选民汇报自己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就是让选民来评价自己是不是一个合格的人大代表。通过述职活动的开展,广大代表进一步认识到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必须牢固树立和增强法律观念;只有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才能更好地依法行使职权,更好地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发展生产、推动工作。
二是进一步增强了人大代表的履职热情和责任意识。述职活动的开展,使人大代表在思想上有压力,工作上有动力,对那些带领群众发展生产,积极参政议政的代表是一种鼓励和表扬,而对那些在一届任期中几乎没干什么工作,没提什么意见、建议的代表,则有一种无法向选民述职、难以向群众交待的危机感。通过述职评议,代表们切身感受到了人大代表不仅是一种崇高的政治荣誉,更重要的是一份责任和使命,从而在日常的生产、生活实践中自觉联系选民,主动服务群众。同时,选民对代表进行评议既是一种监督手段,也是对代表的一种压力和动力。平时人大代表评议基层站所工作,是对别人的工作“评头论足”,现在向选民述职,选民也要对自己“评头论足”,从而进一步增强了作为人大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代表们以述职活动为契机,积极主动地倾听选民的呼声和要求,实事求是地反映选民和群众的意见建议,认真担负起管理国家事务的重任,发挥出了一名人大代表应有的作用,使“当人大代表就要为群众服务、对选民负责、为发展出力”逐步成为广大人大代表的共识。
三是进一步畅通了民意渠道,增强了代表联系群众的自觉性。为履好责述好职,代表们走访选民、深入调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了解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如:危房改造、子女入学、合作医疗、养老保险等民生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时向各级党委政府反映,使一些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困难和问题得到妥善解决,让广大选民切实感受到了述职活动取得的成效,得到了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述职活动进一步畅通了代表联系选民的渠道,既为群众表达、传递自己的意愿和诉求提供了新的途径,也为市、镇(处)两级党委和政府及时深入地了解民情、倾听民声、广纳民意提供了新的渠道,拓展了新的空间。
四是进一步激发了广大群众和选民的政治热情。通过述职活动,群众对代表的认识加深了,信任增加了,要求提高了,期待更多了。在述职活动中,无论是机关代表,还是农民代表,都能积极联系选民,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特别是中央和省委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和措施。在联系选民征求选民意见建议中,与选民零距离接触,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并及时向政府反映,有力推进了政府的各项工作,真正起到了桥梁纽带作用。选民通过代表的述职,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进一步提高了人大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同时身边的急、难、愁问题也通过代表的述职活动得到了更快更好的解决。通过代表向选民述职,广大选民对人大代表的工作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地位、性质和作用有了新的认识,增加了选民和群众对代表的信任和支持,进一步激发了选民参与民主管理的热情,也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三、存在的问题
对于开展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个别代表组、少数人大代表和部分选民群众对其目的和意义认识不够,认为开展人大代表述职活动是走过场,因而对开展和参与述职评议活动的积极性不高。个别代表组只将代表述职活动当作市人大常委布置的一项任务来应付,导致宣传动员不到位,准备工作不充分,活动效果不明显;少数代表对述职活动不支持、不配合,有的作述职报告时对自己的工作实绩避实就虚,对自身存在的问题避重就轻,有的甚至连述职报告也要代表组相关负责同志替其凭空捏造,有的对会上选民反映的问题置若罔闻,会后无动于衷;部分选民群众对参与代表述职活动的热情不高,把自己当作局外人、旁观者,参与述职大会还要向村委会(居委会)提条件、要报酬,会上不听代表报告,测评时胡填乱写。
此外,代表述职活动的程序和作法还有待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如选民测评结果公布后,代表组还应形成对述职代表的书面评议意见,述职代表还应就此作整改发言;选民对述职代表的评价和提问应由事先准备改为会上选民即兴发言和提问,等等。
四、关于深化代表述职活动的几点建议和思考
应该说,虽然我们开展的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已经有了两年的试点经验,但目前仍处于探索推广、发展完善阶段,对多数代表组、人大代表和选民群众来说还是一个崭新的课题,是广大选民、代表和群众关注、关心,充满期待的一项工作。在接下来和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内,我们要坚持把深化代表述职活动作为提升代表工作的有力举措和有效抓手,切实使该项活动产生其应有的效应。
一是要进一步做好述职活动的思想动员工作。由于还处在探索和试点阶段,大部分人大代表及选民在思想上对述职活动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模糊认识,有的认为当前代表工作的重点应放在如何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方面,在一定程度上把代表述职与支持代表执行职务对立起来;有的认为代表述职是“搞形式”,积极参与的意识不强;等等。因此,要大力宣传代表述职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各类参与主体的思想认识。应该说,代表述职与发挥代表作用是一致的,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代表述职活动,是发挥代表作用的基础和前提,发挥代表作用,是代表述职活动的必然结果。代表述职活动,是提高代表素质,发挥代表作用,加强人大建设,促进“一府两院”工作的一个有益尝试,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是联系人民群众的一条重要渠道,是“代表要接受选民监督”这一法律规定的具体的、行之有效的运用和实践。
二是要进一步发挥精英代表的榜样带动作用。从两年来的试点工作来看,有重要号召力代表述职的述职大会,选民的参与度都很好,选民的发言和提问都很踊跃。如今年市直代表组组长王卫平、田镇代表组组长张建平、刊江代表组组长宋扬主动带头向选民述职,群众反映和社会反响都比较好。鉴于此,我们要注重鼓动各代表组组长和其他精英代表主动带头述职,这样既能提高选民的参与热情和活动效果,也能在其他代表中产生榜样、示范和带动作用,使其他代表更好更主动地接受述职活动、准备述职活动。各代表组也可以根据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和自身素质,先由履行代表职责比较好、在发展生产和带领群众脱贫致富上走在前列的代表先行述职,在鞭策和鼓励中,促使其他的代表努力干好代表工作,履行好代表职责,不断提高自己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地位。
三是要进一步增强选民群众的监督主体意识。选民参与度不高是影响代表述职活动最终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对人大代表认知不清、信赖不深、重视不高是选民参与度不高的根源。为此,我们要加大《代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广度和深度,创新和拓展《代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渠道和方式,在通过电视、网络、宣传栏、标语等传统和常用宣传渠道的同时,还要通过基层镇、村、村民小组等各级干部的特殊性优势,向广大选民群众宣传《代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以及人大代表的义务和选民的权力。此外,各代表组可以结合自身实际,通过人大代表之家、代表联系选民工作室(站)等平台和载体,向来访选民并通过来访选民向其他选民宣传《代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以及人大代表的义务和选民的权力。要充分运用以上及其他渠道和方式,使《代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以及人大代表的义务和选民的权力,在选民中实现全覆盖。
四是要进一步探索代表管理和考核机制。要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候选人的产生办法,减少党委、政府指定人数指标,真正做到选区人大代表候选人的产生是选区选民集体意志的体现,是公开、公平、公正的体现。要逐步提高基层代表名额,减少各级党委、政府及工作部门的下派代表人数,真正把哪些来自于群众、根植于群众、忠诚于群众的人选到人大代表队伍中来。要健全和完善人大代表履职质效的考核考评办法,适时推行人大代表履职承诺公示制度,加强选民对代表的意见、建议的督办落实。要严格执行人大代表的退出机制,对选民反映强烈的履职不力的代表,要通过法定程序,坚决将其逐出人大代表行列。(武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郑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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