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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人大常委会用制度加强同基层代表联系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4-05-16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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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当重点联系来自生产一线的工人、农民等基层代表和专业技术人员、企业家代表”。3月27日,利川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利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这是该市首次以法定程序对市人大常委会加强与基层代表的直接联系作出刚性规定。
该市人大常委会历来重视同人大代表的联系,不断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双联”制度,密切常委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奠定代表工作和监督工作的民意基础。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市人大常委会发现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与基层人大代表联系不密切,有的同志联系也仅仅是文来文往、电话联系,对基层情况和群众呼声了解不够深入。针对这一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立学立改、立行立改,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决定把代表的联系工作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常委会制度,并完善联系的方式方法,使之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效果。
办法规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联系1至3个代表小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每人每年应当与5名以上市人大代表保持经常性联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每人每年应当走访10名以上市人大代表”、“联系市人大代表应当采取走访、座谈、接待来访等直接见面的方式”、“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每年至少应到代表小组参加代表活动一次”、“采取多种形式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需要办理和答复的,应当转有关机关、组织处理”、“了解他们的履职情况和工作、生活中的困难”。 为加强对联系工作的监督,办法规定,对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的情况进行登记汇总,并于每年年终以书面形式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通报。(利川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徐勇)
责任编辑:丁爱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