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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清自我明确职责提升自我服务大局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2-07-26 01:25   [收藏] [打印] [关闭]

——浅谈人大代表如何行权履职

 

今年是新一届县(市、区)、镇两级人大代表履职的第一年,广大代表尤其是新任代表了解和掌握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基本知识、代表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人大代表是什么”、“人大代表干什么”、“怎样当好人大代表”,自觉提高自身的理论素养、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是履行好“人大代表”这一神圣职责的前提和基础。

一、要深刻认识“人大代表是什么”,切实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

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是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载体;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国家权力机关,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统一行使国家权力,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决定问题;各级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向它报告工作。人民代表大会这种政权组织形式,其核心和本质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集中体现了主权在民、人民当家作主,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鲜明的特点。作为一名人民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必须深刻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深刻认识人大代表的重要地位,深刻认识人大代表的神圣使命,这是执行代表职务、发挥代表作用的前提和基础。

代表法规定,各级人大代表是本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在国家权力机关的活动中处于主体地位。我国各级人大代表都是由人民通过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的,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使者,是人民意志的代表,是法制社会中人民意志转化为国家意志的直接决定者,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参加行使国家权力。这一高度精炼的概括,确定了人大代表的崇高政治身份和政治职务,有着非常丰富、非常深刻的内涵。

首先,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参与者就是人大代表。离开了人大代表,国家权力机关就失去了工作的主体,就丧失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根本性质。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同志虽然从事人大具体工作,但他们不是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他们实质上是为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代表行使国家权力服务的。人大常委会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人民代表大会行使部分权力或根据人民代表大会授权行使权力。因此,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人大工作的主体是代表,人大工作的基础在代表,人大工作的水平看代表,人大工作的发展靠代表。

其次,人大代表是人民利益和意志的代表者。我们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那么人民群众如何来行使属于自己的权力呢?宪法规定,人民群众通过选举自己的代表,并由人民群众选出来的人大代表组成权力机关来集体行使国家权力。也就是说,为了保证国家权力得到有效的行使,从而最大限度地为人民谋利益,人民群众把自己的权力委托给了人大代表。因此,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之间是一种委托关系,人大代表代表着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代表人民行使属于全体人民的国家权力。

第三,人大代表是一种政治职务、国家职务。人大代表不是一种荣誉和身份,而是一种职务。这种职务不是一般的职务,而是一种法定的职务,是一种具有实在内容、深刻内涵的政治职务、国家职务。人大代表通过执行代表职务,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过程,就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实践过程,就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过程,就是团结带领人民群众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人民代表大会各项决议的奋斗过程。

二、要准确把握“人大代表干什么”,切实依法依责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代表法明确规定,人大代表在人大会议期间的工作和闭会期间的活动,都是执行代表职务。概括地说,就是联系群众,参加人大会议,开展闭会期间的活动,应邀参加人大常委会的会议或有关工作,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等。此外,代表法还对代表执行职务作出了具体规定。每一位代表都要准确把握代表法的规定,知道人大代表应当做什么、可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一是要慎重行使权力。代表法规定,人大代表享有出席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权、审议权、提议案权、选举权、质询权、罢免权、表决权、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权、提议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权力、约见本级和下级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的权利等。此外,代表法还规定国家和社会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保障,人大代表依法享有言论免责权和人身特别保护权等。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权利,都是很神圣、很严肃、很重要的,人大代表一定要倍加珍惜,慎重行使,努力做到“用权不越权,到位不越位”。

二是要切实履行义务。代表法规定,人大代表有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等义务。这些都是人大代表必须履行的义务。同时,代表法还具体规定了代表在人代会会议期间的工作和闭会期间的活动,包括出席会议、审议发言、持证视察、联系选民、提出建议议案、参加小组活动等等。代表执行职务绝不是代表个人的事情,而是关系到人民利益、关系到国家大局的重要工作。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既是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权利,也是人大代表必须对人民群众承担的责任,如果不履行就是失职。

三是要严格依法履职。代表职务属于公职,必须公私分明,绝对不能以代表之权谋一己之私利。人大代表应当主要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围绕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涉及解决代表本人及其个人问题的、代转人民群众来信的、属于学术探讨或产品推介的、没有实际内容的等等,不应当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代表执行职务不得借机进行个人职业活动,不得接受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出资赞助。在执行代表职务时,人大代表必须严格贯彻落实这些要求,正确处理好公与私、个人意愿与法律规定、主观愿望与实际效果的关系,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该做的积极去做,不该做的坚决不做,努力树立人大代表严肃认真、规范公正、全心全意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三、要真正明白“怎样当好人大代表”,切实知责有为做贡献

人大工作的政治性、法律性和程序性都很强,学问很深,要求很高,影响很大。准确把握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真正搞明白怎样当好人大代表,这是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必然要求。

一是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在当前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面对价值趋向日趋多元化、利益关系日趋复杂化、各种社会思潮激荡碰撞的复杂形势,人大代表更要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深入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党的执政主张将更多地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党的执政行为将更多地采取民主和法治的方法。人大代表要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党的意图、人民的意愿与国家意志有机统一,坚持党内民主、社会民主与国家民主有机统一,通过正确执行代表职务,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使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这是执行代表职务最根本的要求,一定要把握好、落实好。

二是要坚持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先进性和生命力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群众之中。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就是要为了人民、忠于人民、奉献人民。要把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作为自己必须履行的义务和责任,自觉融于人民群众之中,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亲身体察人民群众的疾苦,认真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客观反映人民群众的要求,督促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实在在帮助群众克服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为了加强代表同选民的联系,今年将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试点工作。要充分发挥生活于人民群众之中、受到人民群众信赖的优势,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支持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要善于把群众正确的意见反映上来,对明显不正确的意见也要敢于坚持原则、耐心解释说服,最大程度地集中群众的智慧、凝聚群众的力量,最大限度地团结和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共同投身于推动我市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发展的伟大事业。

三是要坚持依法集体行使职权。集体行使职权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主要组织原则,也是代表执行职务时必须牢记的一条重要工作准则。比如,代表法规定,代表视察活动由人大常委会同意安排,人大代表个人视察中不直接处理具体问题。人大代表要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按照法律程序和形式,在人大的各种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在闭会期间开展调查研究和视察,认真提出议案和关于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人大代表个人或少数人都不能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名义决定和处理问题,也不能干涉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关于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要依法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由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研究处理。凡是未经过人大及其常委会、仅以代表个人名义提出的意见、建议,都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四是要坚持围绕重心、服务大局。人大工作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服务于党和政府工作的大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执行代表职务才能有的放矢,发挥代表作用才能取得实效。就武穴市来说,市七次党代会和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明确提出了“黄冈争第一、湖北争一流、全国争进位,建设现代港口城市和综合实力强市,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宏伟奋斗目标。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市、镇两级代表最重要的一项任务,就是要积极投身到全面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加快实现“三争两建一跨越”的宏伟奋斗目标中来,以主人的责任意识,以模范的履职行为,争当推动科学跨越发展的排头兵。围绕这一目标,各位代表要不断拓展纵览大局的境界、提高把握大局的能力、增强服务大局的意识,无论是进行视察、检查还是审议报告、听取汇报,都要时时处处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识问题、分析问题,从推动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发展的高度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努力使执行代表职务的过程成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发展的过程,努力把发挥代表作用的效果落实到推动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发展的具体质效上来。(武穴市人大常委会 郑勇平)

责任编辑:唐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