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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代表视察质量和效果要把好三关
人大代表视察是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活动的重要内容,是行使代表权利、发挥个人作用的重要形式。视察的效果不仅影响人大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效果,而且直接影响到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甚至影响到代表议案、建议提出和办理的质量以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笔者体会,提高视察质量和效果,要把好视察的选题关、视察关、报告关。
一是选题关。这是提高视察质量和效果的前提。涉及代表视察的议题有政治、经济、文化、体育等各个方面,但代表视察不可能面面俱到。因此,选题要有针对性,避免无的放矢,要有可行性,避免半途而废,要有连续性,避免有始无终。首先要紧扣中心。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围绕法律法规、人大决议决定的贯彻实施情况,结合人大工作实际,突出中心,抓住重点。其次要体现精练。要本着少而精的原则,提前做好相关的调研,在熟悉被视察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情况的基础上再确定选题,力求做到所选的议题精益求精。再次要突出实效。要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抓住重点问题和主要矛盾来开展视察,及时把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反映上来,消解热点,消除难点,推动改进相关工作。
二是视察关。这是提高视察质量和效果的基础。代表视察是代表了解情况的重要途径,因此视察不能流于随意听、随处看、随便议的形式,而是要实地看、广泛听、深入议。首先视察人员要精。即参加视察的代表要尽可能是熟悉视察内容、专业对口的代表,以利于发现问题,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只有这样才能监督到点子上、要害处,达到推动相关部门工作的视察目的。其次视察内容要实。要从看、听、问、议等方面做实视察工作。看要到实地全面、准确、充分地了解情况,听要深入基层广泛听,问要打破砂锅问到底,议要指出问题更要提出整改措施。只有这样,了解的情况才真实全面,指出的问题真实可信,提出的意见真实有效。再次视察方式要活。视察时不能拘泥于听、看、议中的某一种方式,要灵活多样、综合运用多种方式,还可以结合询问和研查等方式,甚至采取专题研讨、上下联动和异地视察的方式。只有这样才能把问题研究深、研究透,提建的建议意见才能切中要害,有针对性、科学性和操作性。
三是报告关。这是提高视察质量和效果的关键。视察结束后要根据视察情况形成视察报告,提交本级常委会后转交有关机关办理,因此视察报告必须符合客观实际,绝不能主观臆造,凭空想象。首先反映问题要有针对性。要真实地反映存在的问题和实际困难,指出问题要真实具体,既不回避问题,也不含糊其辞,更不夸大其词,要一语中的,一针见血。其次视察意见要有操作性。提出的建议要对症下药,应该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策可行实用,办法具体实在,以有利于解决问题,更有利于促进工作。再次是办理建议要有实效性。视察的目的和归宿是解决视察中发现的问题。因此,视察结束后要将视察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要转交有关机关办理,并要对被视察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限期向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反馈整改的情况,对不认真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应依法追究责任,确保人大代表视察取得实效。(武穴市人大常委会 刘华锋)
责任编辑:陈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