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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专业组”更能发挥代表作用
7月31日,江苏省宿迁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成立市四届人大代表专业组并开展活动的意见》。意见指出,为充分发挥市人大代表中专业人员的作用,在市四届人大代表中,成立政法、财经、农业和农村、环境资源城乡建设等6个专业组。(《人民代表报》8月4日第2版)
读了这则消息,笔者对宿迁市人大创新成立“代表专业组”的做法表示赞同,同时认为这一组织形式更能发挥代表作用。
成立“代表专业组”是代表小组划分的创新之举。通常情况下代表小组按区域划分,如以县区为单位,一个县区划分若干个地级市人大代表小组;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一个乡镇、街道划分若干个县区人大代表小组。像宿迁市这样的成立“代表专业组”对应市人大常委会相应工作机构的做法,实践中少见,乃创新之举。按专业特长成立的“代表专业组”是闭会期间代表小组划分的新形式,是按区域划分代表小组的有益补充,创新了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方式方法。
成立“代表专业组”合乎法定原则且便于代表作用发挥。代表法第二十一条原则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本级或者下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协助下,可以按照便于组织和开展活动的原则组成代表小组”。据了解,为便于组织,宿迁市《关于成立市四届人大代表专业组并开展活动的意见》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负责联系本委员会对应的专业组,组织专业组代表开展活动,并对市人大代表专业组在活动中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要进行跟踪督办;同时据了解,代表专业组将重点围绕常委会工作要点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为常委会依法审议专项议题、作出决议决定提供参考意见和建议。如此创新,成立“代表专业组”不仅依法遵循了“便于组织和开展活动的原则”;也让代表在闭会期间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中,更能充分发挥其各自专业特长优势,更能便于其代表作用的充分发挥。(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人大常委会 滕修福)
附:《人民代表报》8月4日文章
宿迁:成立六个人大代表专业组
7月31日,江苏省宿迁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成立市四届人大代表专业组并开展活动的意见》。意见指出,为充分发挥市人大代表中专业人员的作用,在市四届人大代表中,成立政法、财经、农业和农村、环境资源城乡建设等6个专业组。
据了解,代表专业组重点围绕常委会工作要点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为常委会依法审议专项议题、作出决议决定提供参考意见和建议。意见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负责联系本委员会对应的专业组,组织专业组代表开展活动,并对市人大代表专业组在活动中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要进行跟踪督办。
责任编辑:唐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