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报告解读 >> 文章详情
代表小组长“轮值制”值得推广
“下面,我来主持这次小组活动,内容是如何做大高岭农家乐品牌,请各位代表发言……”日前,在湖北省京山县新市镇开展的一次县人大代表小组活动中,出现了不同以往的一幕:会议主持人由新当选的一名普通农民代表来担任。这种变化正是缘于该县人大实施的代表小组组长“轮值制”。(《人民代表报》8月18日第2版)
据报道,所谓代表小组长“轮值制”,即每次活动确定一个主题,安排一名代表当轮值组长,主持一次活动,将以往由固定的代表小组长主持,改为每名代表轮流当组长。
读了这则消息,笔者对湖北京山新市镇实行人大代表小组长“轮值制”的做法表示赞同,同时认为,这一创新之举值得尝试和推广。
创新代表小组长“轮值制”,充分体现了人大代表职务的平等本色。在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各级人大代表只有上、下级之分,没有职务大小之别。在人大议事决策的殿堂,无论代表的内外职务有多大,都是“一人一票”、集体行使职权。人大代表依法组成代表小组开展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也是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行为。实行代表小组长“轮值制”,变代表小组长论资排辈为让每位代表轮流“坐庄”,更能体现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民主性和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平等性。
创新代表小组长“轮值制”,能够更好地培养代表的履职能力和调动代表执行职务的主动性。据报道,新市镇在创新代表小组长“轮值制”中已尝到甜头:“实行代表小组长‘轮值制’后,代表的履职能力、综合素质得到了锻炼提高,凝聚力得到增强,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人人当家、个个操心、主动履职成为共识。目前,镇人大已组织开展了8次小组活动,效果十分明显。”该镇人大负责人欣慰地表示。笔者认同新市镇人大负责人的切身感受,同时坚信:实行代表小组长“轮值制”,让每一位人大代表轮流“坐庄”当组长,不仅能够有效地培养和锻炼初任代表召集代表活动和履行代表职责的能力,而且能够更好地激发和调动代表执行职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人大常委会 滕修福)
责任编辑:唐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