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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代表建议办理实效的问题与思考
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人大代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看法、建议、主张、批评和意见等的总称,通常被简称为“代表建议”。近年来,由于在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存在代表建议办理“四重四轻”的问题,影响了办理实效,挫伤了代表的积极性。
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的主要问题
一是“重交办、轻督办”,跟踪督办代表建议的力度不够。一是重程序性督办,轻实质性督办。对建议所提的问题能不能解决和落实,怎么解决和落实,不能解决和落实的原因缺少探究,更不用说督查落实,从而使督办流于形式。二是重单方面督办,轻联合督办。负责代表建议督办的人大、政府机构往往在代表建议办结时间要到了才催办,平时互相配合加强督力,利用新闻媒体和人大代表参与建议督办的少,致使督办力度不大,督办效果不佳。
二是“重主办、轻协办”,联合办理代表建议的力度不够。由于机构职能交叉,有些建议需交由两个以上单位办理,对于联合办理的建议,存在承办部门间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少数牵头单位缺乏主动负责的精神,个别协办单位也配合不力,导致办理结果背离了代表提出建议的初衷,或者致使承办单位勉强答复,难以把代表的建议落到实处。
三是“重答复、轻落实”,解决代表建议的实质性问题不够。少数承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了对代表建议的书面答复工作,但在落实中却走了样,有的问题依然如故,严重挫伤了代表的积极性。
四是“重当年、轻往年”,续办往年代表建议的力度不够。从办理代表建议的实践来看,多数承办或交办单位只重视当年建议的办理与交办,而忽视了对历年来承诺要办理代表建议的继续落实,有些部门领导和经办人员变动频繁,没把续办代表建议列入工作交接的范围,交接不到位。对往年建议的分析和梳理不够,缺乏办理的连续性,致使同一件建议连续几年多次提出。
二、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的对策
1.提高认识,重视建议督办工作。要把建议的督办工作作为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来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督办代表建议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建议督办工作的良好氛围,形成人大常委会及其专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和人大代表等多方督办的强大合力。
2.完善制度,规范建议办理程序。一是建立一套交办、承办、督办代表建议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使办理代表建议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建立和完善代表建议的登记、分类等工作制度。交办前按建议的类别进行分类登记,并按权限范围拟定承办、会办单位。三是建立问责、究责制度。统一认识,分清职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单位负责、有人员承办。加强对具体承办人员的培训指导,提高办理工作水平。
3.加强督办,保证建议办理效果。一是要多形式全方位进行督办,形成督办合力。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要适时听取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组织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专题视察和检查。各工作机构对各自对口联系单位承办的建议进行督办,主动到承办单位检查或抽查办理情况,督促各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二是要多环节全过程进行督办,营造办理氛围。首先是跟踪检查,在建议办理之初,对承办单位办理的启动工作进行检查。在办理过程中,及时了解承办单位拟定的建议承办工作方案情况,定期检查、通报建议办理情况。其次是突出重点,加强督办。在办理过程中,要加强对重点、难点建议承办单位的指导,听取办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提出办理工作意见,督促承办单位落实办理措施,提高办理质量。再次是对承诺解决的建议,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跟踪督办,使问题尽早得以落实和解决。第四是对代表不满意的,多年提出没有解决的建议,反映的内容事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难点问题和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问题的建议,督促承办单位加强调查研究,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研究解决方法,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三是引导代表参与督办,努力提高办理工作效率。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要采取各种不同形式主动联系领衔代表参与建议办理的督办工作,促使承办单位在办理前,主动找代表沟通,了解代表的具体要求;办理中,随时与代表保持联系,汇报办理过程和进度;办理后,邀请代表实地察看,征询意见,及时反馈建议办理落实情况。在督办过程中,及时把代表的意见和要求收集起来,反馈给具体承办单位;对办理难度较大或双方意见分歧较大的代表建议,承办单位和提建议的代表应面对面地商谈,从而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办理工作效率。(宜昌市夷陵区分乡镇人大办公室 王世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