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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统一活动日”值得提倡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2-04-19 07:54   [收藏] [打印] [关闭]

据《天津日报》报道,3月26日至3月29日,天津市河西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全区人大代表开展了首个代表统一活动日活动。全区代表结合“调结构、惠民生、上水平”活动的深入开展,围绕全区的中心工作、重点任务的落实进行监督检查,搞好协调服务并开展以“进社区、办实事、促和谐”为主题的服务活动。据悉,为了使人大代表更好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其在闭会期间的作用,河西区人大常委会以代表履行职务发挥作用为主线,以各街代表组为依托,坚持开展代表统一活动日。笔者认为,开展“代表统一活动日”活动值得提倡,也值得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借鉴和参考。

一、开展“代表统一活动日”活动,是闭会期间组织代表活动的一种有效形式。代表法第三章第20条规定,“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以集体活动为主,以代表小组活动为基本形式”;第23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安排,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天津市河西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代表统一活动日”活动,全区人大代表集体参与、13个街代表组围绕四个方面进行活动。这种活动方式,既符合“以集体活动为主,以代表小组活动为基本形式”的要求,又是围绕“全区中心工作、重点任务落实”的监督检查,可以说是一次认真贯彻执行代表法要求、组织代表开展闭会期间活动的生动实践,对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具有很好的借鉴作用。

二、开展“代表统一活动日”活动,是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良好平台。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其执行代表职务的内容主要就是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和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在具体工作实践中,闭会期间开展代表活动是很多地方人大的薄弱环节。因为人大代表是兼职不是专职,平常主要忙于自己的工作或业务,代表小组活动开展情况也不很理想,闭会期间代表作用发挥不到位;各级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检查和调研活动,所邀请的人大代表也一般限于某个专业或领域,代表参与面比较窄。而通过组织开展“代表统一活动日”活动,确定了时间和主题,明确了目的和要求,再加上属于人大代表集体行动,这样就避免了代表参与面窄、闭会期间代表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问题,为代表更好的履职尽责、建言献策搭建起了良好的平台。

三、开展“代表统一活动日”活动,需要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及其办事机构切实履行好服务职能。代表法第19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开展闭会期间的活动”。要达到开展“代表统一活动日”活动的目的,就需要人大常委会及其办事机构提前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和服务工作。要吃透党委决策部署和上级文件精神,把握好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和难点,紧扣大局确定统一活动的主题。要加强与本级人大代表的联系,及时了解人大代表所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合理安排好统一活动的时间和形式,提前向党委汇报好,及时与“一府两院”沟通好,确保代表统一活动能够顺利开展。要做好人大代表的组织和参与工作,严格时间要求,严肃活动纪律,保证人大代表的参与率。要做好代表意见建议的整理和交办工作,认真整理好活动期间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交付有关部门认真抓好办理,并做好代表意见建议办理的反馈工作,确保活动真正发挥实效。

“代表统一活动日”作为地方人大工作实践中开展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一种创新形式,对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来讲,有很好的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同时,组织这样一次大规模的活动,涉及很多的部门、人员和精力,需要有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作支撑,要本着真正发挥作用、取得实效的原则,坚决杜绝形式主义,万万不可搞成“作秀”活动。(山东省阳信县人大常委会  李红星)

责任编辑:陈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