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报告解读 >> 文章详情

长阳县贺家坪镇人大实行代表任期工作目标责任制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1-11-22 01:56   [收藏] [打印] [关闭]

日前,长阳县贺家坪镇人大为新当选的61名九届人大代表颁发《代表履职手册》。这是该镇连续第二届实施人大代表任期目标责任制,此举充分激发了人大代表的履职热情。

近年来,贺家坪镇人大工作在组织机构、办公场所和制度建设方面有了明显成效,但是代表活动相对薄弱。部分代表职务意识不强,认为当届代表,无非是“去开会时握握手,听完报告拍拍手,表决决议举举手”,吃五年人大会议餐了事。镇人大为了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切实搞好人大工作,决定于2006年新换届的镇八届人大代表实行任期工作目标责任制。

镇人大统一印制的代表履职手册每人一册,对人大代表任朝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规定,每位代表每年要参加代表视察、调查活动4次以上;提出质量较高的建议、批评和意见2至4条;每年要给镇人大的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1件以上;每年要为公益事业和困难群众办好事、解难事2件以上;每年年终要对所在单位的工作写出一份书面评价意见。

人大代表任期工作目标责任制以代表小组为单位组织实施,责任目标实施情况由代表在履职册上详细记载,对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实行半年初评、年终总评制度;对每位人大代表任期内的活动情况、年终考核结果、每年工作总结,以代表小组为单位建档,并装入代表个人档案,作为评选优秀人大代表的主要依据;镇人大每年要对人大代表任期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比,对先进的代表小组和人大代表进行表彰和重奖。

五年来,该镇人大代表已参加各类视察、调查活动186人次,提建议、批评和意见144条,对镇人大提出建设性意见18件,为单位和群众办好事、解难事186件。(长阳县贺家坪镇政府人大办公室   向克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