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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代会审议预算报告由“冷”变“热”的思考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1-01-21 02:35   [收藏] [打印] [关闭]

审议财政预算报告,是每年人代会上一个重要议题,也是备受全社会关注的一个话题。近年来,随着人们对财政预算在政府施政和社会发展中重要性认识的不断提高,越来越看重对财政预算报告审议这一环节,尤其是各级人大代表都希望自己真正履行好法律赋予的审议预算报告的职责。但是,由于财政预算报告专业性相对较强,很多人大代表非经济专业出身,平常又很少接触这方面信息,因此,看不懂预算报告现象仍然存在。2010年某人代会上,有人大代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该代表团全体会议和小组分组审议中,没有一个人谈到预算报告,致使审议预算报告“遭遇冷场”。如何改变这种预算报告审议“遇冷”的尴尬,让人代会审议财政预算报告真正由“冷”变“热”?笔者认为,主要应从以下三方面入手:    一、政府——提供报告力求易懂    财政预算报告,是国家和地方财政的一本“收支大账”,是每年人代会上人大代表审查的重点内容之一。然而,由于人大代表来自各行各业,专业领域各不相同,每个人都能完全看懂预算报告有一定难度。由于政府定期向人代会提供预算报告审议,是依法接受监督必须进行的工作,因此,政府提供报告要在“可读性”上下功夫。不仅让代表更全面、更清晰地了解预算报告内容,更要积极创造条件让枯燥专业的财政预算报告能被大多数代表读懂,以帮助代表理解报告从而更好地审查报告,为人代会高质量审议提供外部保障。首先,要注重预算草案编制工作。按照科学化精细化要求,完善预算编制内容,尽可能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形象直观的图表、详实准确的解释来表述报告内容,对重要部分可追加一些情况比较、分析说明附上,让代表看得更明白。其次,要加强预算知识宣传工作。通过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宣传财政政策,发布财政信息,提高社会尤其是人大代表对财政的关注度。把相关财政专业术语及财政知识进行专门解释,编印成册,作为参阅资料在人代会上提前发给代表,为代表更好地理解报告提供参考。第三,要帮助代表解读预算报告。指派财政部门熟悉预算业务的同志驻会,及时为代表现场答疑解惑,听取意见建议。第四,要建立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即定期向选区内的人大常委会委员及人大财经预算委员报告财政工作情况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积极争取人大支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为人大依法审议预算报告奠定基础。    二、代表——审查报告力求高效    人大代表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审查财政预算报告是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一项重要职责。人大代表切实履行职责必须从提高自身能力入手,只有转变观念,不断学习,储备知识,才能适应履职需要。一方面积极培养“预算意识”。认识审议预算报告是人大代表依法行使权力的需要,审议好财政预算报告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因此,在闭会期间,要及时关注财政预算信息,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措施,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财政预算基本知识,善于结合身边之事,选民之急,学习预算法、农业法、义务教育法等,了解和研究这些法与财政预算安排的相关内容,积累依法审议财政预算报告知识。另一方面力求“会审”敢议。所谓会审,就是依法审查。在人代会上,认真通读或有意向、有针对性地阅读预算报告(草案)及其相关资料,利用平常积累的知识、收集的信息和调研了解的情况,重点依法审查以下内容:一是合理性。即预算收入的安排是否与经济增长相适应,收入增长来源是否切实可靠;预算支出是否坚持了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群众关心的社会经济生活中出现的急需解决的涉及预算支出的热点难点问题是否得到安排解决;二是合法性。依据预算法规定,看预算收支平衡情况、财政转移支付的反映及使用方向等情况;依据其他法律法规,看一些有明确规定的特殊要求,如教育、农业、科技等经费的安排是否达到法律规定的比例和水平。审查的意见要善于和敢于表达出来。这样,通过每位人大代表对预算报告依法、高效的审查,保证人代会上小组审议、大会审议的质量。    三、人大——审议报告力求加“热”    审议预算报告,是人大履行监督职能的一种基本的、重要的形式之一。各级人大要重视对财政预算报告的审议,为进一步提高审议质量,增强监督实效,避免审议流于形式,真正实现人大代表审议预算报告由“冷”到“热”的转变创造良好环境,提供切实保障和服务。一是为加“热”提供条件。闭会期间,利用多种形式和各种渠道,有计划地对人大代表进行财政预算知识和预算审查监督业务的培训,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定期向所在选区的人大代表寄送当地经济、财政等有关信息资料,针对财政工作、民生工程、政府重大投资和重点财政支出项目等适时组织代表参与调研、检查、视察,及时向代表通报地方人大常委会和政府相关工作情况,保障代表知情权,帮助代表扩大知识面,提高其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和履行代表职责的素质和能力。二是为发“热”搭建平台。人代会期间,以点带面——发挥专家代表的作用。人大代表中不乏财经方面的专业人才,可以成立预算审议专家组,其他代表如有需要可随时向他们咨询。留有“余”地——改进审议程序和时间。会议程序上改发书面材料为安排政府宣读财政预算报告(草案);时间上将与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一起审查,改为专门安排半天专题审查预算草案。答疑解惑——借助财政部门专业援助。在各代表团专门审查预算草案时,要求财政部门安排专人到场负责解释,回答代表提问,激发代表互动,促使代表通过“借脑”真正读懂并充分“消化”草案内容,从而认真负责地完成好审议工作。(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方昌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