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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提出意见建议应遵循“五性”要求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1-01-21 02:38   [收藏] [打印] [关闭]

又值岁末年初,按照地方组织法的规定,每年一次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即将举行。一年一度的各级人代会的召开,备受广大人民群众高度关注。作为人民群众代言人的人大代表,要通过会前调研、视察、检查、代表小组活动、走访群众等多种形式,深入细致了解本行政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情况,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在人代会期间要代表一方群众向人大及一府两院提出意见建议,这是代表执行代表职务,参加管理国家事务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代表行使权力的重要方式。那么人大代表怎样才能充分行使好建议权,如何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建议,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呢,笔者认为以下“五性”要求值得各级人大代表借鉴。

一是意见、建议要有准确性。意见、建议提出时,代表要全面了解所提出问题的相关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使承办单位能依法操作按政策办理。这就要求代表要加强学习,熟悉法律,了解政策。保证所提出的建议,真实准确,有理有据,既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又符合区域实际和民意。

二是意见、建议要有全局性。代表在提意见、建议时,应坚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善于围绕着本地区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提出意见、建议,善于从维护大多数人利益方面提出意见、建议。这样对意见、建议的办理,才能对全局工作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是意见、建议要有可行性。代表意见、建议提出时,要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措施,使承办单位能够办得到、行得通。对一些按现行法律政策不能解决或目前条件无法解决的,一般不作为代表意见、建议提出。

四是意见、建议要有前瞻性。代表针对某种社会现象提出对解决某方面问题的意见、建议时,应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本区域一些重大事项思考问题,提出具有前瞻性的意见、建议,其作用会更大。

五是意见、建议要有群众性。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征求选民意见,充分集中民智,去粗取精,才能保证代表意见、建议的质量要求。(竹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蔡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