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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于曝光代表缺席人大会议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1-06-09 00:45   [收藏] [打印] [关闭]

报载,广州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开幕的当晚,媒体通报了代表、列席人员出勤率,从副市长到企业董事长,谁请假、谁缺席,一目了然。这是地方两会首次向媒体公布代表出勤情况。记得曾有地方人大会议缺席代表占应到代表的近20%,以至于大会迅速发出“紧急通知”严肃整顿会风。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不仅是荣誉,更是职务。每年最少一次的人大会议,是其履行神圣职责最庄严的时刻。代表法规定人大代表出席本级人大会议,参加闭会期间统一组织的履职活动“应当安排好本人的生产和工作,优先执行代表职务”。因此,其间若非卧病在床,或因难以抗拒的特殊情况,都应准时赴会,积极履职不负重托。代表大量缺席人大会议,不可避免影响人大功能的正常发挥,使党的主张不能及时通过法定程序变成人民意志,损害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人大制度本质。如果缺席代表数达到一半,依据法律将导致会议流产。

代表缺席人大会议,表面上看是一个会风的问题,但实质却折射出深层次问题,缺失的是科学遴选代表机制和代表依法履职的各项具体制度。在笔者看来,代表无故缺席人大会议固然值得批评监督,而有过之而不及的是精神的缺席,是人大代表基本素养的缺席。会议缺席可以通过提出议案建议和闭会期间履职来弥补,假如是精神缺席,根本当不好人大代表,无法代表民意为选民争取权益,那这样的人大代表即使准时出席人大会议,也只会是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出工不出力徒劳无功。

当好合格的人大代表不容易,这需要代表能够积极学习,提高参与政治生活的政治素质。你或许是高级官员,或许是成功的企业家,或许是出色的科学家,但你不一定是合格的人大代表。有少数代表参加人大会议从来不发言,从来没有提出过建议、批评和意见,从来都是拥护拥护更拥护,这样的人大代表仅仅把代表当成了荣誉,那么他出席会议再积极,也是不合格的,是真正的缺席。人大会议是不同利益群体的公开博弈,如果总是一团和气,歌功颂德,断不能促进“一府两院”工作。“一府两院”毕竟由人组成,工作中难免有失误偏差,只有加强监督和支持才会进步提高。

人大代表无故缺席人大会议,亵渎人大制度和法律的尊严。2010年8月广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确保常委会会议质量的意见》规定,组成人员若一年内无故缺席会议三次,可能会被劝辞。其时该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就曾表示,以后会将这一刚性规定适用到人大会议,以此严肃会议纪律,促进人大代表履职。而今首开先河在媒体公示缺席会议代表姓名职务,是民主的进步,让人拍掌称快。不容忽视的是,媒体公布缺席代表无可厚非,可以立竿见影提高到会率,但不可能一蹴而就提高代表素质更好履职,推动政治民主发展。唯有通过积极的改革寻求制度演进之路,才能收到治本之效。如启动人大代表素质评价工作,把好代表“入口关”,强化代表“管口”,畅通代表“出口”。人大代表有人大代表素养的要求,如不能代表民意,不如让更合适的人担任。(丁爱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