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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坚持”,优质高效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1-08-31 02:39   [收藏] [打印] [关闭]

提出意见建议是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群众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重要手段,是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有效途径,有利于妥善解决问题促进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2011年,枣阳市环保局根据各个意见建议所涉及的内容,积极进行调查处理,目前,意见建议已优质高效办结。在办理建议提案工作中,主要做到了“四个坚持”。

一是坚持会议研究制度。收接到意见建议后,该局都及时召开党组会、局务会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成立意见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环保工作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办理计划,落实责任,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承办部门承办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坚持完善工作制度。近年来先后完善了《建议提案承办制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责任制》等6项制度,修订《环保局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信访工作管理制度》等29项制度,并定期对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进展进行督办,实行动态管理,使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三是坚持政务公开制度。为提高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的透明度,该局将排污费核定、项目审批管理、执法依据等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公开,让人大代表、群众知根更知底,为参政提供准确信息。

四是坚持调查研究制度。许多人大代表是来自社会各界的专家、学者,他们参政的问题广、层次高。为把意见建议办出成效,针对所涉及的问题,该局注意抓好调查研究,定期召开人大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座谈会,倾听社会各界对环保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将意见建议办理结果送呈人大代表手中,当面征求意见,面对面报告办理情况。(枣阳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曲向阳  莘永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