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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要有“三力”
人大代表是人大机关的主体,代表人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经济、文化事业,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但要履行好重大责任,完成好光荣使命,笔者认为,人大代表要有“三力”,即能力、毅力和感召力。
首先,要有履行职责的能力。人大代表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人民民主权力的行使。当好一名人大代表,就要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学习、讲话和写作等基本能力。一要有学习能力。学习是对一位县人大代表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发挥好履职能力的基础。作为一位人大代表,首先要提高自己的学习能力,通过学习来提升自己的素质。要学好政治,提升政治素质;要学好业务,提升履职素质;要学习实践,提升实践素质。二要有讲话能力。会讲话是县人大代表必须具备的能力。人大代表大量的社会活动,需要用语言来表达,向代表述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和人大工作报告、评议政府部门工作,视查、调查、检查,接触选民,了解情况都要用语言来表达,如果人大代表在这些重大问题、重大事项上,提不出建议、意见,甚至一言不发,不置可否,表决时,只是举举手,划划圈,这种“代而不表”的人大代表是不称职的。三要有写作能力。人大代表在工作中离不开写作,调查研究要写,宣传人大制度要写,提建议意见要写,反映问题要写。这就要求人大代表能写、会写,还要求人大代表多提笔、善提笔。写好调查报告,把情况弄清,问题搞准,为人大工作当好参谋助手;写好宣传报道,深入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写好建议批评意见,反映人民群众的心声。
其次,要有不屈不挠的监督毅力。监督权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人大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一要深入调查研究。对人大监督的事项,要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把情况弄清,把问题搞明,不能道听途说,被人牵着鼻子走,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为常委会审议提供真实的第一手资料。二要敢于监督,对“一府两院”不依法行政、不公正司法的行为,要勇于依法监督,做到该出手时就出手,动真格,来硬的,冲破关系网,动真情,说真话,吐真言,不碍于面子。三要善于监督,就是要注意运用适当的监督方法,能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工作评议、询问等方式解决的问题,就不用刚性监督手段,而对于一些严重问题,该询问的要询问,该质询的就质询,启用钢性监督手段,促进问题的解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四要有监督毅力。对监督事项,要跟踪督办抓落实,一抓到底,对监督有阻力的事项,切忌半途而废,要有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勇气和毅力,敢于揭短,跟踪到位,直到问题解决,人民群众满意。
第三,要有凝集人民群众的感召力。铁肩担道义,万事民为先。密切联系群众,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也是人大的优良传统。人大代表只有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真心实意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坚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尽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就能凝集人民群众,人民群众就会拥护你,爱戴你。一要当好有力的推动者。人大代表要在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发挥积极作用。要认真参与和推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的开展,认真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研、评议和执法检查等活动,积极参与大政方针的决策,积极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着力创造良好的民主法治环境。二要当好实践的带动者。要围绕发展这个大局,积极履行代表职务,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争先创优,在具体的社会实践中献计出力,用自己的行为与智慧带动人民群众,为经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三要当好民意的代言者。要在坦言直言上用心,如实反映人民群众的心声,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意愿,大胆表明自己的观点主张,把自己深入基层了解到的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通过各种方式有效反映出来。要多反映自己所处地区和所接触群众的利益要求,使党和政府真正了解社情民意,了解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党和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四要当好尽职的监督者。要以难点、焦点、事关民生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强对解决实际问题效果的督查。要以推动长效机制的形成为目标,督促政府提高社会管理的能力水平;要以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重要环节,监督和谐社会的法制化运行。要在地方人大及常委会的组织下,加大对“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监督力度,实现执法监督由事后变全程的监督,由实现监督为主变为对执法主体和执法活动的具体监督为主,通过强化执法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执法不力和违法行为,为和谐社会建设奠定良好的法制基础。(竹溪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 洪自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