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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四大机制 ” 实现“四个确保”
恩施市人大常委会在人大代表工作上努力创新,积极探索。几年来,建立完善了“四大机制”,实现“四个确保”,代表工作有了新突破。
一、建立完善代表工作机制,确保代表活动有序开展
代表工作的制度化,既是代表工作作为法定工作的必然要求,又是代表作用能够充分发挥的重要保证。近几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为了进一步开展代表活动,常委会修订和完善代表活动制度,这些制度包括《代表学习制度》、《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代表参加常委会视察检查和调研制度》、《代表接待来访选民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代表议事制度》、《代表评议工作实施办法》等。通过健全代表活动制度,保证和促进代表活动有序开展。
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多年来,恩施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为代表寄送常委会公报,订阅《中国人大》、《楚天主任》等书刊,印送有关法律书籍,在本市人大网站上设立代表信箱,通过这些载体,形成代表了解政情政务的信息平台;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使代表了解常委会和各工作委委员会的工作情况,了解有关法律的实施情况,了解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人员履职情况和其他方面的情况。 创新和规范闭会期间代表活动。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既是代表在人大会议期间工作的延续,也是为开好下一次人大会议作准备。在开展代表闭会期间活动方面,恩施市人大常委会进一步突出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要求、代表人民群众利益这个重点,坚持以集体活动为主,以代表小组活动为基本形式,使代表闭会期间活动有所创新,并逐步走向规范。 坚持邀请部分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开展的重大活动。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评议调查、专题视察调研等常委会重大活动。如去年3月开展关于农村中小学教师资源配置、公共卫生安全及留守儿童教育管理情况调查和 8月至 11 月开展评议市直部分国家机关调查,每年的代表建议办理视察活动,都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自始至终参与其中,通过组织代表参与常委会和各工作委员会的工作,丰富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的内容,为提高人大工作水平探寻新的方式和途径。去年12月,常委会积极配合州人大常委会组织的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来我市进行调研,征求有关部门负责人意见活动,组织州人大代表对州直部分国家机关进行工作评议。
坚持市人大常委会联系代表活动。人大代表是人大常委会产生和立足的根基,人大常委会始终与本级人大代表保持联系,通过主任接待代表日、常委会领导联系乡镇代表和网上主任信箱及电话、信函等方式,与代表保持经常的联系,及时听取代表的建议和意见,督促一府两院认真解决代表反映的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把联系人大代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驻会组成人员经常深入到代表活动小组及人大代表的工作单位,了解基层代表的活动情况和社情民意,向代表通报全市有关工作情况,主动征求代表的建议、意见。
二、建立代表小组活动机制,确保代表活动顺利进行
规范代表小组阵地建设和代表小组活动。我们将州、市、乡三级代表统一编入一个小组开展活动,通过以点带面,循序渐进,逐步推进的办法,代表小组建设在制度建设、阵地建设、学习培训、活动开展、宣传推广等各方面逐步完善。各乡镇人大将代表小组建设作为人大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通过代表小组这个平台,积极组织人大代表参政议政,参与地方经济和社会建设,为“三个文明”建设作贡献。去年建立了高标准代表活动小组13个,今年17个乡镇办事处建立21个高标准代表活动小组。并达到了“五有”的标准:一是有阵地。代表小组有自己的办公场所和活动阵地;二是有制度。学习制度、活动制度、联系选民制度等,规范上墙;三是有载体。活动是代表小组的主要载体,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了丰富多彩、灵活多样的代表活动;四是有宣传和记载。各地开展的各种代表活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了宣传,树立了一大批尽职尽责的代表典型,同时搞好活动记载和材料归档;五是有经费保障。各单位在人力、物力、财力、精力等各方面给予了充分保障,党委加强领导,政府重视支持,部门密切配合。2010年,代表小组活动的工作经费还将纳入财政预算,从制度上予以保障。同时,在开展代表小组好的中做到“三个结合”,坚持开展代表小组活动与当地经济发展、脱贫致富相结合;坚持开展代表小组活动与畅通当地群众信访诉求、着力化解民间矛盾相结合;坚持开展代表小组活动与维护当地社会稳定相结合。此外,在代表活动中开展“五个一活动”,即每位代表每季度至少参加一次代表小组集体活动,每年至少一次回原选区走访选民,或回原选举单位走访人民群众,每年至少参加一次评议活动或专题视察调研活动,每年至少提出一条有价值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每年至少为选民或人民群众办一件实事。以便激励和鞭策代表积极地参与活动,切实地履行好职责。
三、 建立健全代表保障机制,确保代表活动健康运行
代表履行职责,既需要内在自身素质的不断提高,也需要外在保障和服务。市人大常委会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服务保障机制,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良好的条件。
为代表增强素质提供学习保障。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需要增强自身素质,为此,恩施市人大常委会采取多种形式,切实抓好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和代表的培训。2009年6月组织各个乡镇办事处的人大负责人和人大机关新调进的同志去北戴河参加全国人大组织的培训班。市人大常委会积极组织人大代表参加上级人大的培训。每年市人大常委会采取分级负责,分级培训的办法,采取请专家授课和请上级人大领导讲课的形式,对全市人大代表进行了比较系统的代表履行职责、基本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
为代表提供经费保障。恩施市人大常委会严格按照《代表法》的规定,代表活动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做到“逐步增加”,代表依法参加代表活动,其所在单位均给予时间、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等各项保障,形成了尊重代表民主权利,支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良好氛围。
四、 建立建议办理工作机制,确保代表职务有效履行
规范代表提出议案的程序,明确代表提出建议的范围和程序。在《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批评意见的注意事项中》明确要求人大代表应围绕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增强针对性和可行性。
积极探索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模式。自2009年,由以前一般性交办转变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集中向市政府市长办公会交办”,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长领办制”。2010年在实行“市长领办制”的基础上,为了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加大办理力度,市政府提出将今年作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年。将市人大的督办件纳入分管市长牵头领办,对代表提出的140件建议,政府办公室列出清单交各位副市长牵头督办。坚持做到“三个防止”,达到“三个百分之百”(答复率100%、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每年市人大都确定3---5件建议作为人大重点督办件,采取“会中督办”、“重点督办”、“现场督办”、“跟踪督办”、“上门督办”等措施加大督办力度。每年市人大确定的重点建议,都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到相关的乡镇和承办单位听取承办单位意见,到现场实地查看办理情况、了解办理进度、听取人大代表对承办单位的意见。每年9月份市人大常委会都要听取市政府主要领导就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每年的人大代表会议上,市政府市长都将就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向代表作报告。
积极实行“公开办理”、“现场办理”模式。对于符合办理条件的代表建议意见,采取现场办理、专门会议办理等形式实行公开办理,网上公布办理结果,使代表了解办理工作的全过程,以促进办理质量的提高。 大力推行“面对面沟通、”“零距离接触”。为使办理工作逐步实现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由“文来文往”向“人来人往”转变,对于办理结果,我们要求承办单位在正式书面答复代表前,必须首先与提出建议的代表见面,代表满意后方可书面答复,做到办理前征求意见、办理中了解情况、办理结束反馈意见。对于一些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通过邀请提出建议的代表座谈或承办单位负责同志上门走访的方式,诚恳听取代表对办理工作的建议,求得代表的理解。几年来代表建议答复率为100%、办结率100%、代表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100%。(恩施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 李明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