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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人大代表建议本身的质量
秭归县人大常委会宋秀万
在前不久闭幕的秭归县第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提交的102件建议、批评和意见,较之往年在代表建议本身的质量上有了明显的提高。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都是经过长期走访调查、小组集中筛选、统一格式印制、代表签名提交、逐件审查立案等程序得来的。为“一府两院”不断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加大代表建议的落实力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人大代表向“一府两院”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人民当家作主、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人大代表的职责所在。代表建议本身质量的高低,关系到代表建议办理的实际效果好坏。因此,秭归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这项工作,在不断总结过去代表建议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推出了人大代表建议过“四关”的做法,即:民意调查关、小组初审关、整理印制关、审查立案关。“四关” 带来四种新变化即:在每年代表大会召开的前三个月左右,以代表小组为单位,组织代表进行民意调查、工作视察、多渠道收集社情民意,并分别形成初步建议稿;过去平时缺乏调研,会期凭想象、想到什么写什么的问题扭转了。在代表形成初步建议稿的基础上,集中本小组代表对建议初稿进行筛选,确定有价值的建议条目,然后再由建议人根据大家讨论的意见,进行认真地修改和完善;过去不论建议内容好坏、质量高低,“三个字”的建议也滥竽充数的问题避免了。将经过修改和完善后的建议稿,集中由人大秘书负责按统一格式打印,经建议人审核签字后,分别向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提交;过去代表建议格式不规范、书写潦草的问题解决了。对代表提交的建议,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按照《秭归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办法》的规定,逐一进行合法性、真实性、规范性、原则性以及受理对象的准确性审查,对不符合《办法》规定的建议,及时商请代表予以修正,过去凡是代表提交的建议“来者不拒”,不审不查,100%的登记、转交的做法不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