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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六大工作机制 激发代表履职热情
秭归县人大常委会 宋秀万
秭归县人大常委会自2007年1月换届以来,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工作,把代表工作当作人大工作的“生命线”,深入研究并积极探索代表工作的新方法——建立六大工作机制,激发代表履职热情。
一、建立代表约谈与互动机制
加强人大常委会与代表的密切联系,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它对于保障代表执行职务,有效地行使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促进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秭归县人大常委会为了不断深化代表联系工作,自去年初开始,建立了代表约谈与互动新机制即:由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带队,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参加。每年五月、十一月两次深入到各个乡镇,分别邀约十三个代表小组的代表进行座谈,开展面对面交流、心与心沟通,做到真情互动。着重做了五项工作:一是通报人大常委会近一个时期的工作情况,情及时下达;二是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办理情况进行回访,听取代表们对建议办理的真实意见,三是调查了解代表们在履职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其排忧解难,答疑释惑;四是收集人大代表对人大常委会及“一府两院”各项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下情及时上达;五是组织代表与代表之间开展互动,交流各自的履职经验,激发代表的履职热情,形成一种争当优秀代表的良好氛围。此项活动,每次持续十五天左右;约谈人大代表均达93%以上。
二、建立代表经常性活动机制
秭归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把代表工作作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重中之重,专题进行研究和部署,改变以往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可多可少、不紧不慢”的松散式做法,推行“人大月月有活动,代表人人都参与”的工作机制,从召开一年一次的代表大会到组织人大代表培训;从组建代表活动小组到确定代表联系选民中心户;从代表活动阵地建设到定期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查;从在本地学习交流到外出学习考察;从代表建议的提出到代表建议的督办落实;从保障代表的各项权利到解决代表在履职过程中的实际困难;从组织代表述职与评议到总结宣传代表中的先进典型等等。以上每项活动,年初分解到月,分月组织实施,每项活动都让广大代表参与其中。2007年,按照人大常委会年初的代表工作计划,采取“三统一”的方法即:统一活动方案、统一活动时间、统一活动要求,组织本级人大代表集中或以代表小组为单位,开展了39次代表活动,参加的代表达6840人次,约占本级代表的90%。通过一系列的代表活动,不仅让代表们学习和掌握了一些政策、法律知识,而且还学到了一些履职的方式和方法,更重要的是激发了广大代表的工作热情,增强了代表的光荣感和责任感。代表们感慨道:“像这样高密度地代表活动,当一届代表才觉得充实、有意义,人大代表的地位和作用才真正得到了体现”。
三、建立代表建议质量提升机制
人大代表向“一府两院”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是人民当家作主、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人大代表的职责所在。代表建议本身质量的高低,关系到代表建议办理的实际效果好坏。因此,秭归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这项工作,在不断总结过去代表建议工作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推出了人大代表建议过“四关”的做法,从而,带来了四种新变化即:一是民意调查关。在每年代表大会召开的前三个月,以代表小组为单位,组织代表进行民意调查、工作视察、多渠道收集社情民意,并分别形成建议初稿;过去平时缺乏调研,会期凭想象、想到什么写什么的问题扭转了。二是小组初审关。在代表形成建议初稿的基础上,集中本小组代表对建议初稿进行筛选,确定有价值的建议条目,然后再由建议人根据大家讨论的意见,进行认真地修改和完善;过去不论建议内容好坏、质量高低,“三个字”的建议也滥竽充数的问题避免了。三是整理印制关。将经过修改和完善后的建议稿,集中由人大秘书负责按统一格式打印,经建议人审核签字后,分别向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提交;过去代表建议格式不规范、书写潦草的问题解决了。四是审查立案关。对代表提交的建议,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按照《秭归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办法》的规定,逐一进行合法性、真实性、规范性、原则性以及受理对象的准确性审查,对不符合《办法》规定的建议,及时商请代表予以修正,过去凡是代表提交的建议“来者不拒”,不审不查,100%的登记、转交的做法不行了。
四、建立代表工作激励机制
为进一步调动人大代表履职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的质量,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更好地服务全县“三个文明”建设,同时也为了提高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质量,推进全县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秭归县人大常委会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近些年的工作实践,在反复斟酌,几易其稿后出台了《关于评选表彰优秀人大代表、优秀代表建议和办理代表建议先进单位实施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了优秀人大代表、优秀代表建议和办理代表建议先进单位评选的条件,同时分别规定了表彰比例、推荐和审定程序,以及表彰和奖励办法。规定每年表彰一次,并在每年的人代会期间对上一年的优秀人大代表、优秀代表建议和办理代表建议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同时规定,将优秀人大代表事迹和优秀代表建议汇编成册发至代表小组,供代表学习、借鉴。该办法的实施,进一步推进了全县的代表工作。在今年一月召开的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对15名优秀人大代表、7件优秀代表建议、6个办理代表建议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和奖励。
五、建立乡镇代表工作评价机制
乡镇人大处于民主政治建设的第一线,在保证宪法和法律实施以及推进政府工作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县人大常委会与乡镇人大之间,虽然是“法律上的监督关系,工作上的联系关系,业务上的指导关系”。但如何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支持他们依法开展工作,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课题。鉴于我县乡镇人大主席均为乡镇党委副书记兼任,其主要精力集中在分管工作上,人大主席不作为状况较为普遍。因此,我们结合本县的具体情况,制定了《乡镇代表工作评价方案》,该评价方案包括:召开法定会议,开展代表活动,代表建议的督办,代表工作创新,基本制度建立以及加强监督工作等十个方面,实行半年初评,年终总评,量化计分,其评价结果送乡镇党委和县委组织部门,作为年度评先和干部使用的依据之一。去年,全县十二个乡镇的综合评价结果均在90分以上,其中最高为99分,最低为91分。这样一来,使乡镇人大主席基本做到了“思想认识、角色转换、工作实效”三到位,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到了人大工作上,把工作精力用在监督工作上,从而,乡镇人大的各项法定职责有效履行,日常代表工作有序推进。
六、建立人大及代表工作宣传机制
为了加大对人大及代表工作的宣传力度,秭归县人大常委会除在优化宣传队伍、加强业务培训上下功夫外,进一步完善了《秭归县人大常委会宣传工作奖励办法》。一年来,我县各级人大代表典型和代表工作作法,以及有关代表工作的理论性文章,被宜昌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和刊物采用稿件达312篇;被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网站、刊物以及人民代表报采用稿件34篇;被国家级网站、刊物采用稿件达62篇。并按照《奖励办法》兑现奖金3万余元,不论是上稿数量还是奖金额度,均创下了历史之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