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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办理代表建议落实“四制”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8-04-23 09:26   [收藏] [打印] [关闭]

长阳县人大  覃建国

 

近日,湖北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召开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集中交办人大代表建议。此次交办会共交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124件,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结合县域实际,以加快推进特色农业大县、新型工业强县和生态文化旅游名县,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涵盖全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个方面。承办单位涉及县直50多个单位和乡镇。

为了高效优质地办理好今年的代表建议,该县出台并完善了系列措施:一是落实领导责任制。办理工作由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对每件建议都要明确主管领导,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员,形成领导带头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推行重点建议县长负责制。对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2件议案和县政府常务会议确定的5件重点办理建议分别由一名副县长挂帅,相关部门组织专班办理。三是建立量化考核机制。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县人民政府与各部门、各乡镇签订的综合目标责任制进行量化考核。四是强化督办监督机制。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综合采用电话督办、现场督办、新闻督办、专项督查等形式加强督办,县监察局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政府执行力监察范围进行效能监察。所有建议在9月20日前要全部办结并答复完毕,见面率、回复率均要达到100%,满意率要达到9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