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报告解读 >> 文章详情

我不知怎样的感谢您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8-07-14 03:06   [收藏] [打印] [关闭]

——省人大代表履职培训学习体会

 

“日出山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在春光明媚、鲜花盛开的五月,在碧波荡漾、景色宜人的东湖之滨,我参加了由省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组织的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履职学习班。学习归来,我的感受是省人大常委会对这次省代表学习培训,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安排精心周到,老师讲课深入浅出,代表学习成果丰硕,确实不虚此行,受益匪浅。

第一,省人大领导政治上的关心,生活上无微不至的关怀是代表圆满完成学习培训任务的前提条件。

在开班典礼上,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对我们提出了殷切的期望,要求全体代表务必增强四个意识:代表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和模范带头意识。强调举办人大代表培训班,这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举措。人大代表参加培训,加强学习,这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必然要求,是人民代表全面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的必然要求;是使代表的素质、代表的知识结构适应人大工作需要的必然要求。省人大领导的讲话,使我们端正了学习态度,明确了学习目标,指明了学习方向。

在学习期间,省人大常委会代工委为我们提供了优越的学习和生活条件。楚源大厦的全体员工周到、细致、热情、高质量的服务使我们有宾至如归之感。大厦一楼大厅、餐厅到处悬挂着“向省代表学习致敬”等标语,使我们油然而生一种自豪之感。总之,下到各地市州,上到省人大,共同为我们营造了一个宽松舒适、团结和谐的学习环境。

第二,省人大代工委制订的科学的教学计划,合理的日程安排和精心聘请的主讲教师,是圆满完成学习培训的重要保障。

这次代表履职学习培训,虽然时间不长,但安排紧凑,内容丰富。我们共聆听了九位专家、领导充满睿智、立意深远、内容详实、形式丰富的专题讲座。从观看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讲授的《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光碟,到听取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范兴元作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知识”讲座,从听取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陈洪波、张绍明、王亚平分别作题为“监督法与监督工作”、“立法法与立法工作”、“代表法与代表工作”专题讲座,到武汉大学法学院周叶中教授、华中农业大学严煤教授分别作的“地方组织法基本知识”、“我是如何执行代表职务”的报告,最后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孙少衡处长作题为“如何提高代表大会审查工作报告的质量”专题讲座。通过看光碟,学习讲话,听专家讲座,我们既学习了履职的基本理论知识,又学习了代表履职的实践经验,确实针对性、实用性强,使人有久旱逢甘霖,雪中送炭之感。

这次代表履职培训聘请的主讲教师,有的是全国著名的教授,有的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讲过课,有的是省市优秀人大代表,有的是长期从事有关方面的领导工作或研究工作的专家,他们站得高,看得远,学术造诣深,讲课水平高,理论联系实际,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每位主讲教师备课特别认真,都将授课提纲工工整整、认认真真地打印后发给我们。他们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令人称道的工作业绩和忧国忧民的政治胸怀,都给我们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为我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树立了榜样。

本次培训我们不仅聆听了专家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代工委还给我们提供了一些学习资料,如《人大代表履职学习读本》、《人大代表工作简论》、《代表工作手册》、《怎样写人大议案》、《我当代表十年》等,这些资料为我们回到工作岗位后边工作边自学提供了精神食粮。

第三,通过这次培训学习,我感到思想上有启发、学习上有收获,能力上有提高,视野上有开拓,代表意识上有增强,对今后履行代表职责将起到促进作用。本次培训学习我最大的收获。

首先,通过学习,深刻认识了什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它的一个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一个基础是:选举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四个关系是:权力机关与人民的关系,权力机关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关系,以及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要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必须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三是坚持走群众路线;突出“两个重点”:发挥好人大代表作用和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实现“一个目标”:把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为名副其实的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作机关,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代表机关。

通过培训学习,使我们充分认识到人大代表的性质、地位,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代表活动的主要方式;认识到代表职务是非常神圣的,代表负有崇高的政治责任。作为代表要十分珍惜自己的职务,认真履行代表职责,不辱使命,不负众望。

通过学习,使我们认识到做好代表工作,应注意六个结合:把增强代表意识与提高履职能力结合起来,把深入了解民情与正确表达民意结合起来,把代表局部利益与代表整体利益结合起来,把会议期间的工作与闭会期间的活动结合起来,把代表工作与本职工作结合起来,把依法行使职权与自觉接受监督结合起来。

通过学习,弄清楚了政府与人大的不同特点和相互关系。正如吴邦国委员长所言:人大是集体有权,个人无权。人大上下级之间没有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是工作指导、法律监督关系。而政府实行首长负责制,政府上下级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政府要对同级人大负责,同时,下级政府还要对上级政府负责。这是人大与政府的重要区别。人大与政府的关系是产生与被产生的关系,决定与执行的关系,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通过学习,使我们认识到人大监督的基本原则、形式、特点,人大监督必须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结合起来;人大对政府的监督制约是单向的,而不是相互的。人大既要监督又要支持政府的工作,监督也是一种有力的支持。

通过学习,使我们掌握了宪法的基本知识,认识到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明确了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党要坚持依法执政,首先是要坚持依宪执政。因此,学习法律,首先要学习宪法;增强法制观念,首先要增强宪法观念;维护法制的权威和尊严,首先要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

总之,通过培训学习,我深深感到,这次培训学习成果不仅有小用,而且有大用;不仅有近用,而且有远用;不仅有浅用,而且有深用;不仅对自己如何履行代表职责有用,而且对领导干部如何进一步增强人大意识也有用。

最后用一首小诗表达我对这次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培训学习的感谢之情:

我不知怎样的感谢您

当我走向你的时候

我本想收获一朵浪花

您却给了我整个的海洋

我不知怎样的感谢您

当我走向你的时候

我本想收获一棵小草

您却给了我整个的春天

我不知怎样的感谢您

当我走向您的时候

我本想收获一片白云

您却给了我整个的蓝天

……

(刘合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