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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人大跟踪督办议案办理
“你参加养老保险了吗?”湖北省竹溪县的“村官”们在春节期间谈论最多的就是这个话题,因为该县在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出台前,为全县“村官”统一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他们都为自己将有“退休金”保障而心里特别踏实。这一切缘于该县人大常委会对一件人大代表议案的督促办理。
2006年11月25日,竹溪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期间,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28件,74名代表提出了“逐步解决乡镇运转困难,逐步提高村干部待遇和建立村主职干部养老保险机制”的议案。议案提出:“税费改革,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但是,镇村两级无任何收入来源,造成乡镇政府、村十分困难,运转经费无法保障,乡村正常运转不能保障。同时,村干部待遇低,村干部队伍无法稳定,村干部搁挑子的现象特别突出。建议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确保镇村两级正常运转;提高村干部现行工资标准,使之达到年基本工资5000元;逐步解决村干部养老保险,使之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议案审查委员会根据法律和大会主席团《关于议案建议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要求,对此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决定将对此议案进行立案办理。
两年来,常委会按照“逐步解决”的要求,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等多种形式督促议案办理,直到办结,代表满意。县政府积极主动,专题研究,确保了该议案的逐步落实。对乡镇运转困难问题,县政府2007年追加预算资金112万元,2008年在上年的基础上,又增加57.21万元,专门用于解决乡镇运转困难问题;对村主职干部养老保险问题,制定出台了《竹溪县村主职干部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从2008年7月1日起实行,每年安排专项经费,解决村主职干部养老保险问题。与此同时,还配套出台了《全县离任村主职干部生活补贴发放办法(试行)》,县财政每年拿出33.46万元,为全县离任村主职干部提高离职补贴,保障离任村主职干部在原有待遇的基础上,年人均增加200元以上的生活补贴。人大议案的督促办理,有效解决了乡镇运转困难和村主职干部的后顾之忧,确保了村干部待遇的落实和基层干部队伍的稳定。
(湖北省竹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王先华 张体辉)
责任编辑 汪在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