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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人大念好六字经 确保代表建议办理落实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9-03-20 02:03   [收藏] [打印] [关闭]

去年底,湖北省远安县农村876户特困户危房改造已全部完成。全县中小学校调减至26所,4所农村中小学“五改”工程全部完工。全县“普九”债务1792.94万元已全部化解完毕。新型家村合作医疗农民自愿参合率达到99.3%。 投入资金4000多万元解决了7个乡镇19个村3697户1.35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完成新建、改造渠道6.52公里,县乡道建设任务路基建设42.7公里。沮河一桥、二桥除险加固工程完工投入使用。鸣凤城区道路综合改造二期工程投入使用。完成路灯亮化建设投资74万元,安装路灯104盏,“摸黑路”实现了亮化,街道实现了绿化、净化和美化……这些数据、实事,都始于人大代表建议,并由县人民政府一件一件办理落实到位,使广大人民群众得到了实惠。

确保人大代表建议“件件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件件有成效”,督促“一府两院”把人大代表建议及时办理落实好,这主要得力于远安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始终坚持念好“公开、回访、督办”六字经:

“公开”——就是将提出建议的代表姓名公开;建议内容公开;承办单位及责任人公开;督办单位及责任人公开;承办单位方案公开;建议办理结果公开。

“回访”——就是承办单位在办前、办中、办后回访人大代表;督办单位定期回访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抽查回访。

“督办”——就是县人大常委会实行对重点建议和代表不满意办理结果的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制度;对上年未办结的建议实行跟踪督办落实销号制度;对县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实行年度审议制度;将代表建议办理结果实行新闻媒体、人大公报、人代会上进行通报公开制度;对建议办理成效组织现场验收、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实行奖优罚劣制度。

县人大常委会实行创新机制,跟踪督办,督促政府将代表建议落到实处,及时有效地解决了一大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远安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所提114件建议都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并答复代表,其中已经解决落实完成的占64.9%,余下35.1%的代表建议正在办理实施过程中,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100%。在今年远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县人大常委会表彰了18名优秀人大代表、10件优秀人大代表建议,并且在政府全体会议上表彰了代表建议办理和十件实事办理的10个先进单位。

代表建议得到及时办理落实到位,更增强了代表工作活力,调动人大代表履职积极性,使代表更加关注民生,真正想大事、议大事、提建议、管大事。代表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加增强,重实效、查实情、讲实话、出实招,在今年县人代会上又提出了122件建议,这些建议的办理落实,必将更加有力地推动远安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远安县人大常委会 刘建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