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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做到“五个坚持”
近年来,竹山县人大始终把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坚持做到常抓不懈,确保了代表议案建议真正落到实处,连续五年实现代表满意率99%以上。
一、坚持代表议案建议办理问责制
对于人民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县人大在收集整理后进行层层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对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组织召开部门协调会,确定县政府分管县长为责任领导,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承办。在办理过程中,为强化承办单位和责任领导的办理意识,保证办理质量和效果,坚持实行议案建议办理问责制,将办理结果直接与领导个人的工作绩效挂钩,并作为部门政风行风评议和评优表模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个别责任单位在办理议案建议过程中搪塞应付或者久拖不办、办而无果的,县人大将直接督办,并对责任领导进行问责谈话。
二、坚持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承诺制
为确保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落到实处,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县人大还要求各责任单位签订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承诺意见书,承诺内容包括办理责任主体、办理期限、办理措施、办理效果等。对代表议案建议能立即办理到位的,要集中时间和力量迅速抓落实;对不能马上落实到位的,要安排专人拟定办理计划,明确落实时限,确保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能得到实实在在的解决。对一时不能按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办理到位,或者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无法办理的,责任单位也要向县人大说明理由,经人大审核同意后延期或者暂缓办理。
三、坚持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代表评议制
实行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代表评议制,是保证代表议案建议落到实处的有效手段,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的好与坏,是否真正落实到位,是否达到代表的满意,最终应该由代表说了算。近年来,对代表的每一件议案建议,县人大都坚持要求相关责任单位深入到代表中去,把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及时向代表进行反馈,征求代表的意见,听取代表对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评议。这样既可以让代表就如何办好议案建议积极建言献策,发挥代表的智慧,增强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又可以促使承办单位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确保代表议案建议真正落到实处。
四、坚持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两审”制
为严把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落实关,强化办理实效,在实际工作中,县人大还坚持实行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两审”制,通过对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全程监督,随时掌握办理进展情况。一方面在办理过程中组织召开常委会会议听取议案建议办理进展情况的报告,结合议案建议办理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议意见,督促相关部门尽快落实;另一方面在办理结束后,再组织听取落实情况的报告,看代表的议案建议是否按照审议意见要求落实到位,有无走过场、落实不力的现象。推行“两审”制,不仅大大增强了办理单位的责任意识,提高了议案建议的办理质量,更主要的是通过实施“两审”制能够及时发现问题,查找不足,督促办理单位及时予以纠正或改进。
五、坚持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档案管理制
实践证明,建立和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档案,有利于县人大对全年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有一个充分的了解和综合评价,既可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促进以后议案建议的办理水平和办理质量,又可发现我县在社会经济发展进程中需要注意和解决的事项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为党委、政府开展工作发挥智囊作用。同时把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记录在档,组织开展代表开展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回头看,有利于防止部分单位老问题再度重犯,出现反弹。(竹山县人大常委会张道广)
责任编辑:郑文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