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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摆摊听民意凸现的积极意义
报载,重庆市渝中区230多名区人大代表和驻渝中区的市人大代表,分成12个小组在该区所辖的繁华地段摆摊设点,面对面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经整理后以议案和建议的形式提交随后召开的人代会。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履职是否到位,重要的一条是取决于贴近、了解群众的程度。代表法规定,“代表应当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事实上,许多代表情为民系,在开通电子信箱、公布手机号码,积极躬身了解社情民意,在人大会议上发谠论诤言,抒真知灼见。遗憾的是,由于科学遴选代表机制的缺失,代表依法履职、接受监督机制的疏漏,以致一些代表疏离选民,满足于“开会报个到,视察挂个号”,或身在曹营心在汉,出工不出力,甘做“会议上空谈家”和“会议外的沉默大多数”。碰上选举画画圈,提交议案不领衔,附合随手把名签!“哑巴代表”、“举手代表”辜负了人民重托,亵渎了人大制度与法律的尊严。
反映民意、代表民意,人大代表义不容辞。这正是人大代表的职责所系,也是人民的希望所在。人大代表在人大会议期间的工作,是代表执行职务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人民通过选举产生的代表参加行使国家权力的基本形式。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也是履职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可或缺。如果代表“热热闹闹几天,冷冷清清一年”,势必影响了代表作用的发挥。因此,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既要在出席人大会议期间依法履行职责,又要积极参加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代表摆摊设点面对面听取民意,践行了“人民选我当代表,当好代表为人民”的诺言,从一个侧面显示了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在行使权力过程中的以人为本的民主意识、开放意识,密切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同时也加强了对人大代表、人大工作的监督,有效地提高了代表的素质和履职能力。
中央[2005]9号文件指出:“要明确代表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活动的内容和原则,改进和加强代表视察和专题调研工作,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代表工作的实效。”重庆渝中区的人大代表在人代会前摆街设点听民意,并非今年标新立异应景之举,而是多年一以贯之,持之以恒。据悉,除了这种集体上街听取民意活动,区人大常委会每月都会定期安排几名代表在其所在小组的接待室中听取群众意见。正因代表一心为民排忧解难,年年景相似,岁岁事不同,今年代表上街听民意,群众多了对政府政策举措的表扬,少了牢骚和抱怨。
我们注意到,与个别走访、约请座谈、持证视察等个体履职方式不同,代表独辟蹊径摆摊设点征集民意是一种组织行为,与“人大常委会组织本级人大代表开展闭会期间的活动。或受上一级人大常委会的委托,组织本级人大选举产生的上一级人大代表开展闭会期间的活动”的法律规定一脉相承,其积极意义显而易见。当然,丰富闭会期间活动的形式多种多样,倾听民意未必一定要上街摆摊设点,也不一定非要等到人代会召开,增强代表服务人民意识是根本所在。惟其如此,才能保证人大代表真正能“代”善“表”,这正是人民的共同期盼。(丁爱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