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报告解读 >> 文章详情

人大代表对地方人大机关学习实践活动的新期待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9-06-09 08:29   [收藏] [打印] [关闭]

为让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有效促进人大工作,笔者走访了部分人大代表,征求了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他们认为:地方人大常委会机关应通过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解决四个方面的问题,力求达到“四新”的目标。

大局意识要有新的增强——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地方人大常委会机关应自觉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紧紧围绕地方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依法履行职责,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服务层次,努力促进地方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更加和谐。

监督工作要有新的成效——应全面贯彻落实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把关系科学发展、影响社会和谐、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重点,综合运用法定监督形式,切实加强监督,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不断改进工作,在推动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上取得新成效。

代表工作要有新的举措——应切实加强对代表在闭会期间活动的指导,创新代表活动方式,丰富代表活动内容。进一步扩大代表对常委会活动的参与度,努力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条件、提供服务,更好地发挥代表联系群众、集中民智、凝聚民心的作用。

自身建设要有新的发展——应以“改进学风、改进会风、改进工作、改进作风”为抓手,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节约型、创新型”机关为目标,以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机关建设,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队伍素质,提升机关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运转,更好地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优质服务。(秭归县人大常委会 宋秀万)

 

 

责任编辑:郑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