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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代会前忙调研
继宜昌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辖区内的省人大代表开展视察活动后,12月14日,省人大代表、枝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书玉带领相关人员对枝江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奖扶政策执行情况开展专题调研,为出席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前做好准备。 2009年3月1日,新的《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在执行过程中,部分计划生育干部和群众反映,现行的计划生育奖扶政策还存在不全面、不完善的地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落实企业退休职工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政策时,只考虑了国有、集体企业,而乡镇企业退休职工没有落实。由于奖励政策的不公平,造成这批对象多次结伴群体上访;二是对于农村“半边户”,有工作单位的一方能落实退休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政策,而另一方却不在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范围之列;三是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城镇无业居民没有出台相应的奖励政策。四是修改后的《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取消了原行政、事业单位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退休职工加发5%工资的政策。新《条例》虽然有“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在本条例公布后一年内制定”的条款,但新的政策至今仍未出台,造成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计划生育奖励政策“断档”。2007年工资制度改革以后,实行计划生育的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奖励无法落实。五是在推行计划生育30多年历程中,一些群众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施行了计划生育结扎手术,其中部分受术者患上节育手术并发症,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生产生活极度困难,但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扶持政策,有的县市区将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并发症患者纳入农村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但还有部分患者与民政部门低保政策不相符。
在调研过程中,一些干部群众提出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政策“全覆盖”的要求和建议。一是全省将乡镇企业职工、农村“半边户”、城镇无业居民统一纳入计划生育的奖励范围,将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并发症患者统一纳入救助范围;二是继续执行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退休职工加发5%工资的政策不变,或者尽快出台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职工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保持国家政策的连续性和严肃性。 针对本次调研的有关情况,龚书玉代表非常重视,表示一定会把人群众的要求和建议在省人代会上进行反映,认真履行为民代言的职责。(枝江市人大办公室 程兴兰 熊翠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