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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活动载体 发挥代表作用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09-12-15 00:43   [收藏] [打印] [关闭]

今年以来,襄樊市襄阳区人大不断创新活动载体,搭建活动平台,丰富活动内容,充分发挥了人大代表关注民生、维护稳定、发展经济、构建和谐的生力军作用。

一是开展接待选民日活动。区将每月的一号确定为人大代表接待选民日,得到了广大代表的积极响应和支持。市、区人大代表、区法院院长陈翀坚持每月接待选民不间断,共接待选民115人次。如黄龙一选民反映其父经法院审判案件事隔8年未执行到位,陈院长立即给承办法官打电话,质问为何8年还未结案,并提出办理时限。经贸组代表采取了“两定”“四有”“的办法活跃接待工作。“两定”就是定接待日期,定接待地点;“四有”就是选民事先有准备,接待内容有记录,接待事后有反馈,处理结果有交待。今年以来,全区各级人大代表接待选民达2200余人次,解决了一大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接待选民活动,不仅密切了代表与选民的联系,而且使选民与“一府两院”之间架起了一座联系的桥梁,对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促进作用,真正体现了“选民利益无小事”。

二是推行“信访代理制”。实行人大代表信访代理制就是把基层的信访案件交给人大代表转达反映,不仅可以解决无序上访,越级上访问题,而且可以大大提高信访案件的办结率和办事效率。在区程河镇率先推行了这一工作,并收到了实际效果。截止目前,该镇人大代表联系和接访群众120户,走访选民2000多人,搜集意见100多条,调解矛盾纠纷180多件,为基层和群众办好事、实事250多件,有力地维护了一方稳定。今年5月,埠口村两户村民因宅基地纠纷,一方户主负气自杀,其家人亲朋20多人准备抬尸上访,区代表任群银边向镇上汇报,边做当事人的工作,经过他两昼夜耐心细致的工作,最后协商解决了这起纠纷,避免了一起抬尸上访的恶性案件。

三是组织代表旁听法庭审理。区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人大代表旁听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案件的办法》,先后组织31位人大代表参与旁听区法院案件审理工作,旁听结束后,及时将代表听审意见反馈给法院,大大提高了案件审理质量,保障了司法公正。还将旁听法庭审理向乡镇延伸,如伙牌镇人大主席团组织45位人大代表旁听了5次法庭审案。通过组织代表旁听,既提高了基层代表们的法律知识,又增强了他们的履职能力和信心。今年以来,全区共有160多名人大代表化解邻里纠纷、养老纠纷、离婚纠纷、宅基地和承包地纠纷等140多起,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襄阳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马元生 程莉 毛小青)

 

 

责任编辑:陈维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