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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烟工夫”的乡镇人代会议的思考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6-09-07 02:33   [收藏] [打印] [关闭]

时下,在一些地方,乡镇人代会会期越来越短已成趋势。前不久,某镇召开人代会议,只开了两个小时,镇长、镇人大主席作工作报告各半个小时,镇财政、民政报告各20分钟,议案、建议办理报告发书面材料。之后,举手表决上属报告,随后镇党委书记、镇长安排当前工作,最后宣布人代会闭幕。人们称本次人代会议是“一支烟工夫”的镇人代会议。类似乡镇人代会议较普遍。

笔者听罢思忖起来:“一支烟工夫”的乡镇人代会议是不是走了过场?从乡镇人代会的职权看,《地方组织法》第九条规定,乡镇人代会行使的职权有12项。如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审议决定财政、民政工作的实施计划;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人大工作报告;选举、发布决议、决定等,如此重要的乡镇人代会议涉及本地经济发展,关系社会稳定和谐,人民群众倍受关注,“一支烟工夫”的乡镇人代会议能完成这些重大事项吗?再从时间安排上看,常规性的政府、人大、财政、民政四个工作报告也得两个小时。一个乡镇有50至60名的人大代表,分两个小组讨论,每人发言5分钟,也得两个多小时。还不涉及选举事项,一次乡镇人代会议最少也得一天时间。“一支烟工夫”的乡镇人代会议,是不是成了一两个人的“独角戏”?!

“一支烟工夫”的乡镇人代会议令人担忧。忧啥?忧人代会的职权“缩水”。法律赋予乡镇人代会议的12项职权,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行使民主权利的生动体现,乡镇人代会议好比一座民主基层政权建设的政治舞台,人大代表代表人民利益,在舞台上行使权力,体现主人风采。法律赋予了人代会议的职权不能完全表现出来,职权也就等于“闲置”,职权成了“花瓶”。忧基层民主政权建设的基石在“松动”。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权的基础在基石。乡镇人大是基石。乡镇人代会议是建设民主政权的前沿阵地。依法开好乡镇人代会议,是保证基层民主政权建设牢固的具体体现。会议没有时间作保障,流于形式,无疑影响基层民主政权建设大厦的基石。忧代表作用难发挥。乡镇人代会议是乡镇人大代表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行使民主权利的主要场所。在会上,代表们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建言献策;代表人民意志,选好“当家人”:反映民意,反映民声,试想,召开“一支烟工夫”的乡镇人代会议,代表们的作用能发挥出来吗?

“一支烟工夫”的乡镇人代会议是一面镜子,拆射出部分领导不学法、不懂法。《地方组织法》对乡镇人代会的职权作了明确规定,作为当地领导就要坚决执行。依法治国,是党中央提出的治国方略。领导多学法,依法开好乡镇人代会议,才是根治“一支烟工夫”乡镇人代会议的“良方”。

要制止“一支烟工夫”的乡镇人代会议现象的出现,措施之一是当地领导的思想要到位。要强化人大制度意识,要充分认识开好乡镇人代会议的重要意义。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绝不能把乡镇人代会当作一般性的会议来对待,绝不能因为减少经费开支,把会议时间压得太短。没有一定的时间来保证代表履行职权,会议就会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其次是当地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乡镇人代会的指导和检查,发现“一支烟工夫”乡镇人代会议现象,要及时进行纠正,对不合法定程序的责令其重新召开代表大会。

愿“一支烟工夫”的乡镇人代会议不再出现。(当阳市人大常委会  贺大新)

责任编辑:郑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