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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樊城区人大常委会四项机制破解议案建议办理“轻落实”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7-08-25 15:18   [收藏] [打印] [关闭]

近日,襄阳市樊城区召开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交办会议。会上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张襟云将150件人大代表议案、意见和建议交由48个单位和部门承办,并明确办理时限和具体要求。

今年,樊城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交由区政府办理的大会议案2件;代表建议148件。其中,经济方面21件;农林水方面5件;城建城管和环境保护方面45件;教科文卫方面21件;社会保障和民政方面的22件;社会治安方面的14件;其它方面的22件。

今年是六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针对以往存在的有些承办单位强调客观困难多、办理代表建议主动性不强、“重答复、轻落实”、代表建议“落实率”和“满意率”不高等突出问题,樊城区人大常委会建立“四项机制”加强对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办理工作的监督力度,确保建议办理取得实效。一是区长挂帅负责制。要求区政府实行区长挂帅负责制,由区长统一领提代表建议,把办理工作与襄阳市 “提升首位度、打造增长极、争当排头兵”奋斗目标和樊城区“一主两翼”发展战略相结合,与建设服务政府、务实政府、法制政府相结合。各具体承办单位坚持定分管领导、定承办机构、定承办人员的“三定”办理制度和单位“一把手”领导亲自部署、亲自参与、亲自审核的“三亲自”制度,保证办理工作“件件有人办,事事有人管”,形成领导全程抓办理的工作机制。二是部门互动监督制。区政府要与区人大常委会形成互动督办制度,对办理工作全过程跟踪督查。区政府每月督办通报一次代表建议办理进展情况,每两个月由区长办公会研究一次,及时解决办理工作中的问题,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通报情况。同时对办理工作突出,代表和群众满意的部门及时表扬;对办理拖沓,敷衍塞责,代表普遍反映不满意的部门给予通报批评。三是重点建议督办制。要求各承办单位注重实效,着力解决实际问题,不能仅仅停留在一般性解释和书面答复上,切实在办理、采纳、落实上下功夫。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将根据全区今年的中心工作,并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从议案建议中筛选3至5个关系重大、群众反映突出的建议作为重点建议,进行重点督办,以便更好更快地见到成效。区人大常委会上半年将组织代表对承办单位办理情况开展专项视察或检查,由承办单位汇报情况,并由代表现场评议,让代表们及时了解办理进度,沟通交流情况,把办理工作置于代表的监督之下。四是议案建议反馈制。办理效果让代表和群众评说,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扩大代表和群众的参与面,改进对建议办理效果的评议形式,2017年区人大常委会将适时针对部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在8月份的常委会上将邀请提出建议的代表列席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办理代表建议情况的报告,推动代表建议办理质量的提高,坚决克服重许诺、轻落实,代表“被满意”等表面文章的现象。(襄阳市樊城区人大常委会)

责任编辑:齐继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