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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议案建议督办 提高办理质量效果
今年以来,老河口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放在突出的位置,采取多项机制强力措施,推动议案建议办理督办工作。
一是推进目标考核制。积极建议政府把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管理。该市政府高度重视,市长亲自挂帅,各位副市长实行包保办理,把议案建议逐件分解落实到承办单位,并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管理,从制度上将建议办理提升到市级层面,为更好的开展该项工作打牢坚实基础。为保证考核工作有章可依、有据可循,专门下发了考核文件,明确了考核项目分8大项28个子项,总分100分,其中基础分85分,增值分15分。
二是实行人大常委会领导包保督办制。对议案采取常委会领导集体包保督办,选择事关全局和民生的重点建议实行每位常委会领导重点包保督办2件建议案。实行全程督办。其他代表建议由各工委对对口联系的政府部门实行对口督办,实现议案建议督办的全覆盖。分别于4 月份6月份,集中对议案和16件重点建议,162件代表建议开展了两次督办,并发出了督办通报。
三是实行议案建议全程督办制。在督办议案建议过程中共分为4个阶段:一是前期督办阶段,每年在市政府召开意见建议交办会后,成立由督办工作组,检查督办各承办单位是否把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二是中期督办阶段。4-6月,各督办工作组分别组织提出议案和建议的代表直接深入承办部门,采取听、看、问的方法,了解办理进展和落实情况。三是专题调研阶段。7-8月,各督办工作组对所联系部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开展一次专题调研,梳理办理成绩,找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统一组织约谈部门主要负责人活动,反馈意见,提出问题,听取承办部门负责人答复。四是办结销号阶段。10-11月各督办工作组重点检查承办单位是否按“三率”(即见面率、回复率、满意率)的要求,按照市政府《人大议案建议办理台账》,对办理完毕且代表签字满意的建议进行销号。届时,市人大常委会将对议案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一次视察,并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专题听取市政府《关于议案及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对正在解决和列入计划年内不能办理完毕的,转入下一年度继续办理,并责成相关部门切实做好跟踪督办。
四是推行承办单位与代表三见面制。承办单位在承办议案建议的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在办理前,把“文来文往”与“人来人往”相结合,制定办理方案要与代表见面,征求所提建议代表意见:在办理中,邀请代表现场了解办理进度,听取代表意见:办结后,与代表见面,察看办理成效,代表对满意度签字。使代表监督参与办理全过程。
五是实施满意度测评制。为避免“情面答复”或“虚假办理”,“重答复、轻办理”的现象发生,该市人大常委会创新满意度测评方式,对常委会领导包保的16件重点议案建议,由常委会集体进行满意度无记名测评,其他162件议案建议有所提代表的代表团进行满意度无记名测评。真正把议案建议办出成效,让代表和群众满意。
六是实施代表约见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制。对领导不重视,办理不力,图形式,走过场。办理工作推诿扯皮,无成效的承办单位,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进行约见或者询问,单位主要负责人现场解答代表们的提问。对办理过程中态度不正、工作不力、推诿扯皮、人大代表不满意的,进行曝光问责,提出批评并限期整改。
七是积极推行代表议案建议内容及办理情况网络公开制。在办理建议的过程中,将办理工作与信息宣传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对相关政策、部门职责的宣传力度,扩大办理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既广泛接受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又使其更多地了解和支持政府工作。主动把建议办理过程置于群众监督之下,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通过“阳光办理”,促使办理工作落地生根,进一步提高广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参与办理工作的积极性。同时,市政府政务督查室随机抽取若干名代表,电话询问其对承办单位的办理结果和办理态度是否满意,实施“背靠背”的点名督办方法,并将抽查回访结果予以公布。
通过以上机制,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是部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明显提高。二是办理工作责任心明显增强。三是办理各项措施明显加大。四是办理的效果和质量已经凸显。(老河口市人大常委会 徐志山 王义)
责任编辑:吴志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