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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驱动 激发代表“争先”热情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7-09-25 02:34   [收藏] [打印] [关闭]

为进一步加强人大常委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畅通民意反映渠道,提高人大常委会议事决策水平和工作质量,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近日,老河口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三联”工作办法(试行)》。

“三联”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与常委会委员的联系;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与市人大代表的联系;市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办法》规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应结合工作分别固定联系4名常委会委员,每季度至少联系一次;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根据工作实际,分别固定联系5-10名人大代表,每半年至少联系一次;市人大代表每人至少分别固定联系10名以上选民,常年保持密切联系。

《办法》要求,通过建立“三联”工作机制,及时了解和掌握所联系委员、代表的思想、学习、工作、履职等方面的情况,加强联系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及时通报常委会工作情况,听取常委会委员、代表、选民对常委会工作以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并协助解决委员、代表在履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办法》对相关工作机制作了进一步完善。主要包括,市人大常委会在开展集中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邀请委员、代表参加,听取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时,应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在一届内确保每一位代表至少列席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应及时向代表发送工作安排、重要活动、公报及有关材料、代表建议办理情况,保证代表知情知政;拓展代表意见表达渠道,及时收集、回复代表诉求,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和互动;强化议案建议办理的动态管理、量化考核,落实办理单位与代表办前沟通、办中协商、办后报告的“三见面”制度,建立对建议办理结果满意度测评由人大常委会负责组织的机制,实现办理工作由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强化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协调沟通,为代表做好法律服务工作;切实关心代表的生活和健康,对无固定工资收入的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给予适当补贴,对生病和生活困难的代表要及时探视、慰问,帮助代表解决实际困难。

《办法》对“三联”工作机制的推行、落实也作了相关规定。建立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制度,将联系人民群众的情况作为述职的重要内容,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主任、副主任、委员、人大代表应将联系情况填写在《代表活动记事本》中,由原选举单位汇总,记入市人大代表履职档案。    《办法》试行以来,主任、副主任已率先全部与所联系的委员开展了活动。委员与代表、代表与选民也根据各自情况,通过召开代表座谈会,到单位、社区、村组走访,电话、微信、信函、QQ、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开展联系,有效激发了代表依法履职热情,赢得了广大选民的积极配合和支持。(老河口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张艺)

责任编辑:郑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