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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人大常委会五项举措促代表建议落实落地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8-09-10 09:56   [收藏] [打印] [关闭]

为进一步强化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断提高代表建议的落实率和满意率,县人大常委会在代表建议办理全过程中不断完善机制、创新工作方式,促进代表建议办理落实落地。

一、以责任促落实。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人代会后,县政府迅速召开交办会,将建议交由相关单位和部门承办。每年下发《全县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将办理工作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明确具体办理要求。各承办单位认真落实“一把手”负总责,一名牵头领导及两名承办人具体抓的责任体系,认真抓好落实,并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严格进行考核。

二、以督办促落实。每位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两件或两件以上重点建议,相关专工委对口全面督办联系单位建议,县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联合集中督办建议。今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在93件代表建议中选取了12件重点代表建议进行了督办,县人大代工委和政府督查室采取现场督查、查阅资料、与部分人大代表见面沟通等形式分别对农业、卫计、交通、教育等四个领取的代表建议进行了现场督办检查。

三、以公开促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实行通过文件、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将建议内容、承办单位及责任人、建议办理过程等全面公开的“三公开”模式,加大了社会群体对代表建议办理过程的监督,以信息公开的方式促进了各承办单位加快落实的力度。自全面启用“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后,通过网上交办、网上沟通、网上答复等方式更是提高了代表建议办理的透明度和落实率。

四、以测评促落实。在建议办理结束后,常委会代工委向提出建议的代表发放代表建议办理反馈意见函,进行满意度测评;县政府组织进行满意度测评;县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后,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三测评”的考评模式使得代表有机会对建议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直接监督,增强了承办单位做好建议办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五、以激励促落实。在每年的人代会上对上次人代会的代表建议办理结果以文件形式通报,并对优秀建议和具体承办单位进行通报表彰,激发了代表和承办单位的履职热情,营造了浓厚的创先争优工作氛围。(远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陈芳婷)

责任编辑:吴志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