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报告解读 >> 文章详情
开展代表小组活动的实践探索
一、乡镇人大代表的构成及代表小组划分的现状。
1.襄州区龙王镇混合编组市、区、镇人大代表共90名,其中65人是农民身份。其职业结构:公务员9人、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16人、村主职干部33人、村副职及组干部15人,无固定收入并是农民的人大代表17人;其年龄结构:50年代11名,60—70年代70名,80—90年代9名,其文化结构:大专及本科以上的37人,高中14人,初中39人。
2.依照有关规定按传统的小乡(片区)和镇直单位共划分为7个代表活动小组;每个代表小组组长、副组长都是由换届选举时的正、副团长兼任,并有利于组织、协调、指导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的人大工作推进落实。可是,因工作需要或工作变动有3名正团长或代表小组组长经镇党委研究予以调整,但已调整的人员又不是镇人大代表,不利于履行正团长或代表小组组长的职责。导致镇人大不能如期完成区人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乡镇人大工作推进的难度和代表小组活动质量不高的主要原因。
1.人大代表对自己的履职认识不到位。认为当了代表就是参加每年两次的人代会或者被动参加每年四次的小组活动就没有事了,村主职干部和镇直单位负责的人大代表向镇人大主席团报告的很少,履职积极性不高,满足于获得“人大代表”的政治身份。有的仅满足于参加会议行使参加会议和选举的权利。
2.部分代表自身综合素质不高。乡镇人大代表大多数是从事农业劳动或农村工作的代表,往往是文化素质不高,对政府和政府职能部门存在的问题研判不深入,把代表职责看成是“额外负担”,缺乏代表责任担当意识。
3.半数代表文化水平较低,阅读、审议、书写及口头表述能力欠缺;有的代表抓不到问题根源及要害实质;有的代表说不清、道不明,怕讲错话;有的代表被动跟风发言;所提的意见、建议不能切中要害,形成案由不明,案据不详。建议无举措或缺乏可操作性,造成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答复难、难落实、工作效率低。
4.履行代表职责被动式参加的多、缺乏积极性、主动性。主要是平时不善于关注政情、社情、民情;按人大代表集体行权的原则,部分人大代表既使愿意积极履职并持证视察,可是因集体行权错失良机或者会降低积极性,并且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解疑释惑、排忧解难不够主动。
5.部分代表法律、法规意识淡薄,政策水平不高。依法、依规、按政策办事的能力不够强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人大代表在推进民主法治社会的地位作用。
三、代表小组组织活动中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1.小组活动难组织。按照区人大要求,市、区、镇三级人大代表混合编组,而人大代表80%左右的都是兼职,由于他们一般工作都不同程度地比较繁忙。且分布在各行各业并是重要岗位,其工作性质、文化程度、兴趣爱好、知识结构、责任意识不同,又缺乏激励机制或考核机制,加之乡镇工作千头万绪,中心工作多,其代表小组的具体时间有不确定因素等,组织开展活动难于奏效。
2.代表小组组长作用不明显。一是组长一般都是由片区书记和镇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二是已调换的3名组长(片区书记),不是镇人大代表,组织开展活动感觉名不符实,依靠人大主席或副主席参加;这些组长往往有组长之名但力不从心和超时组织开展代表小组活动,既使开展了活动,其活动的质量也不够高。
3.部分活动小组被动式活动,缺乏规范性。一是部分代表活动小组事前工作准备不充分,活动路径不详,要求不严,存在马虎从事,或流于形式的现象;二是大多数小组受农忙、农时季节影响及少数代表长期外出打工等,被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既活动记录不规范,履职记录不全面,痕迹印证资料不齐全,建言献策不深不透,基本处于在探索中开展活动。
4.指导协调有待加强。乡镇人大主席团指导代表主题实践活动不够及时,工作方式、方法欠缺,指导乏力,效果不显,对人大代表专题培训的少,并多是一会代训,既使对使用有效地政策、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不系统、不透彻等,影响代表活动的质量。尽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配备到位,但都专、兼有党委分工并在两个方面以上的其他工作;上级明文规定增设一名党政办副主任从事人大工作的人员迟迟没有到位,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协调和服务不及时,导致活动记录不规范,议案、建议、意见的质量不高,档案资料不齐全、不达标,转交办不及时;同时不能按时完成区人大交办的工作任务。
服务保障不够到位。乡镇人大基本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召开主席团会、代表会、培训会、指导小组开展活动,购买和印发一些学习资料外;对代表小组活动的车辆、就餐,无固定工资收入的代表补贴等政策标准不明确,代表之家建设经费保障缺乏;代表小组即使有开展活动的积极性,但也会因受到客观条件制约而草率行事。
议案、建议、意见、转交办是短板。一是通过前四次的代表小组活动情况可以看出,提建议、意见的积极性较高,但质量不高。二是如果把各代表小组提出建议、意见,真正有效地转交办,镇人大将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否则无法转交给镇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上报区人大,导致提建议、意见的代表认为提了也没有用的糊涂想法,甚至会挫伤代表的积极性。
四、加强代表小组工作的几点建议
1.认真落实在党的领导下开展人大工作。镇人大主席团在召开代表会议、培训、代表活动时应书面报告镇党委主要领导,镇委应高度重视并支持人大工作。一是对人大主席、副主席在优先履行人大工作的基础上,搞好党委分工的其他工作;二是要切实落实党政办副主任从事人大工作的规定;三是把乡镇人大工作纳入区级年终目标考核的范畴。
抓学习培训,增强代表素质。一是区人大应对人大主席、副主席及从事人大工作的党政办副主任进行人大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会议、小组活动程序,议案、建议、意见质量提升的培训。二是区、镇应邀请专家、教授分别对区、镇人大代表实用性的法律、法规和代表主题活动相关政策等知识的培训。
充分发挥代表小组组长的作用。人大代表小组组长作为代表小组的活动的组织者,召集人是小组开展活动的关键和活动成效。组长首先要有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要勤于思考,对活动安排、活动内容取得什么样的成效有思路,有具体方案,并且错开农忙、农时季节,克服困难,不怕麻烦,组织小组代表开展活动,真正地把群众所期所盼、呼声和需求收集、反馈给政府及其职能部门。
为代表小组开展活动搞好服务。主要是出台活动经费使用的范围及标准,同时要落实无固定收入代表活动的补贴标准、代表之家建设必备办公用品的经费来源和标准。
多种形式开展代表小组活动。由于乡镇人大代表绝大多数工作生活在农村,不可能占用大量的时间搞小组活动,在混合编组的基础上,应遵循省时、省力、高效的原则,每次活动应根据活动的主题、时间、目的等,以快捷、灵活为目标,可以3—5人议事,2—3人持证视察,充分发挥规模小、行动方便的优势,有利于取得较好地活动效果。
对代表履行职务的情况进行评议。一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由选民选举产生的应定期向选民述职履职情况,选民必须及时评议代表,提高代表执行职务的积极性,促进代表作用的发挥。二是依法依规按程序取消少数长期外出务工或不履行职责的代表资格。
有效化解意见、建议案转交办难的途径。镇人大主席团根据区、镇活动主题,在正式视察、调研等活动之前统一印制问卷调查、调查表等方式由各代表小组负责组织人大代表分别填报。把各代表小组确定的活动主题并拟定的意见、建议案印成较为规范的文本,再由各代表小组分别组织人大代表小组结合实地视察,调研的具体情况,采取填空的方式形成意见、建议案予以上报。然后由镇人大主席团及时履行转交办程序,并确保建议案落到实处。(襄阳市襄州区龙王镇人大主席 李国斌)
责任编辑:吴志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