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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的实践与思考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20-07-09 11:00   [收藏] [打印] [关闭]

近两年来,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开展了《黄冈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黄冈市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宗教事务条例》执法检查,促进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的解决。2019年市区违法建设发生率同比下降56.4%,违法建设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全市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意识明显增强,做到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保护档案、有文物保护员、有群众动员大会;开展为期5个月的特种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隐患整改完成率达到98.9%。2020年,促进《宗教事务条例》依法管理,提升宗教工作法制化水平。通过两年来的实践探索,我们认为开展好执法检查,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围绕问题选题,扩大社会知晓面。根据监督法要求,选择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具体来说,就是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和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选题。选择教育、文化、安全等民生问题,选择城市建设、宗教事务等热点、难点问题,选择关系地方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列入人大常委会监督计划并向社会公告执法检查的依据、时间,欢迎社会各界对法律法规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反映存在的问题和相关线索,并提供举报电话、邮箱,收集相关情况。

二、制定工作方案,充分做好检查准备。执法检查方案是开展执法检查的指南,考虑周密具体,才具有操作性。要明确通过执法检查要解决什么问题,达到什么目的。要突出重点内容,围绕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开展,并以表格的形式,将检查内容与法律依据对照列举出来。执法检查组由人大专门(工作)委员会、相关专业人员、各级专业代表组成。请专家学者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特别是对参加执法检查的人员,就法律法规知识进行专题辅导,为开展执法检查、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奠定知识基础。对于开展执法检查的人员,要突出检查的内容与对应的条款进行讲解,做到有的放矢,特别是对检查过程的方式方法要加以指导,力求执法检查起到实效。

三、全面深入检查,增强监督实效。在方式上,要综合运用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查阅资料、问卷调查、随机暗访、分析研讨等检查方式,客观真实掌握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在步骤上,以政府及其部门自查、委托检查为基础,开展实地直接检查,综合各方面检查情况,形成执法检查报告。执法检查报告总结成绩要客观真实,找出的问题要准确具体;提出建议的要有针对性和可行性。人大常委会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形成的审议意见,连同执法检查报告和问题清单一并交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后,市人大常委会及有关专门委员会要加强跟踪督办,对有关问题要督办落实,要针对法律法规实施的突出问题持续进行督办,力争问题得到解决。对重大涉嫌违法问题或者执法检查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专题听取汇报,责成依法处理并报告处理结果。(作者:黄冈市人大常委会 杨仕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