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代表通道 >> 文章详情

关注弱势群体 情系“五保”老人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4-02-24 07:09   [收藏] [打印] [关闭]

农村“五保”老人是最特殊的困难群体,也是党和政府最关心、社会各界最关注的群体。近期,浠水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国祥、资政员吴耀煊带领县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县人大代表和县人民政府、县民政局有关负责同志,对全县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

视察组一行先后深入汪岗镇中心福利院和丁司当镇关山福利院,听取了农村“保供”养工作情况汇报,详细了解农村福利院建设管理和集中供养“五保”老人生活情况,还分别登门看望了4位分散供养“五保”老人,并为每位老人送去慰问金500元。随后,视察组集中听取了县民政局有关工作情况汇报,与团陂镇、散花镇、丁司当镇等部分乡镇民政办主任、福利院和村级组织负责人进行座谈。

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和座谈讨论,视察组认为,近年来,浠水县人民政府及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五保”供养政策,着力探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新模式,不断加强农村福利院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全县农村“五保”供养事业发展势头良好,有效保障了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了农村稳定,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在充分听取委员和代表们的意见后,周国祥副主任指出,实施“五保”供养保障制度是党和国家从制度层面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贯彻落实好“五保”政策、做好“五保”供养工作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落实“五保”各项政策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各级组织和领导的职责,健全完善工作责任制,及时指导和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推进“五保”供养工作常态化、经常化,努力实现农村“五保”应保尽保。二是要进一步落实好《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各项政策规定,多渠道筹集五保供养经费和福利院建设资金,逐年提高五保对象供养标准和水平,确保五保群体基本生活权益。三是要进一步加快农村福利院提升改造和规范化建设步伐,切实改善全县农村“五保”对象生活环境,尽可能实行集中供养,切实提高全县农村“五保”的集中供养率。四是要进一步提高农村福利院规范化服务水平,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安全防范措施,管好用好专项资金,努力提升“五保”供养工作水平,让农村“五保”老人安度幸福晚年。(浠水县人大常委会  周年丰)

责任编辑:郑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