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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风县人大常委会对全县水库水质污染治理情况开展“回头看”调查
根据团风县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的 “关于水库水质污染治理情况的审议意见”,近日,县人大常委会又组成专题视察组,采取看现场、看合同、问卷调查、测水质、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县境内的金盆水库、付河一库、回龙一库等三座具有饮用水水源功能的水库水质污染治理情况进行了“回头看”调查。
从调查情况来看,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落实审议意见,高度重视全县湖泊包括水库的水质染污问题,开展了一系列调研活动,召开了相关部门的会议,出台了水库周边企业和养殖场的审批制度,控制全县养殖规模,实施了饮用水源保护工程。为借鉴好做法、好经验,市政府组织赴外地取经,对动物畜禽粪实行便干处理,减少了对湖泊及水库的污染。养殖户严格按合同办事,没有出现投化肥和粪便现象。经县环保局权威检测,调查的三个水库水质均在二类范围,目前水质较好,无超标。
调查组认为,市政府尽管禁投了化肥和粪便,但投放饵料,对水库水质的影响仍然很大。有的水库旁边养鸡场还没有按规定采取措施制止排污。据问卷调查反映,有的水库旁边的养鸡场仍然比较多。据环保局水质检测,有的水库年初水质较好,但进入气温较高的夏季几个月份,多项指标超标,群众普遍反映饮用水质不好。
调查组建议,水是生命之源,必须按照湖北省湖泊管理条例,对水库水质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保护。一是必须改变承包办法,杜绝投肥。作为饮用水水源的水库,必须中止承包合同,坚决实行人放天养,这是一条硬杠杆。要改变水产品养殖结构,如投放白鲢鱼苗,改善水质生态环境。二是改革水库管理体制,建立补偿机制。作为饮用水水源的水库,水库管理处要实行公益性事业单位的管理,以奖代补。每年以奖代补的财政投入不少于15万元。三是加强水厂经营管理和技术改造,提升饮用水水质。乡镇要下力度,联合县直有关部门进行综合治理水质,如联系县水利、畜牧、林业、环保、农业以及卫生防疫部门,通过综合治理,确保水质稳定达标,加强水厂经营管理和技术改造,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实现健康运行,良性循环。四是依法依规管理水库周边的环境。对全县的养殖场继续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坚决取缔水库周边的养殖场,控制生活垃圾、生产垃圾的排放。五是加强监管,定期公示水库水质情况。县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水库水质的检测,增加检测频率。县卫生防疫部门也要加强水厂出水口的水质检测,检测结果向群众公示。(团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姜燕)
责任编辑:陈维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