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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机制 强化人大预算审查监督作用
近年来,老河口市人大常委会为切实提升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力度和效果,有效解决整改中存在的部分单位整改不到位、不彻底、屡查屡犯等问题,充分发挥人大预算执行审查监督作用,积极创新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新机制,在人大、政府及各部门间建立审计整改联动机制,有步骤、分层次地推进整改工作效果显著。2013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中,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和管理不规范资金8776多万元,问题整改率达100%,促进落实审计移送案件3起,相关部门单位共制定各项加强管理制度和业务管理规定5个40多条,有效提升了审计成果运用,强化了人大预算执行审查监督作用。
一是建立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报告制度。市人大常委会在审议财政“同级审”工作报告形成审议意见一个月内,要求市政府针对审计情况和问题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整改方案由政府分管市长向人大主任会议作出专题报告,并经审议通过后由政府主导实施整改。整改方案明确整个审计整改工作由市长牵头,常务副市长具体负责,市政府各领导分工负责各分管部门的审计整改工作;同时对整改时间、步骤、内容等方面也作出具体安排部署,要求各被审计单位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将整改结果以单位正式公文报市政府。通过建立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报告制度,把审计整改纳入人大监督重要内容,提升了审计整改工作的层次。
二是建立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制度。审计整改过程中,市政府加强整改工作的领导,由政府分管市长作为召集人,定期召开审计、监察、财政、人社、税务等部门负责人专题会议,研究和解决审计决定执行、审计整改、审计成果利用中的重大问题;召开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专题会议,分解审计情况和问题,安排整改任务、提出整改要求,督促被审计单位限时落实审计决定,提交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三是建立审计整改联合跟踪督办制度。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纳入人大重点督查内容,由人大预算工委牵头,市政府督办室、审计、监察、财政等有关部门单位配合,通过拟定督查实施方案,确定重点督办内容,有步骤、分层次展开督查工作,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有效集合各部门监督职能,加大审计整改工作督办力度。
四是建立审计整改市长报告制度。为提升审计查出整改情况报告的地位和作用,建立分管市长报告审计整改工作制度。根据各相关单位报送的整改结果和联合跟踪督办情况,市政将各单位整改报告交由审计部门汇总,形成审计整改报告初稿,报市政府审定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由分管市长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老河口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李毅)
责任编辑:唐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