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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城县人大专题调研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实情况
为推动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落实,谷城县人大成立由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组成的调研组,在常委会副主任安伟国、韩晓林带领下,于1月22日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县法院和县司法局关于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召开了人民陪审员座谈会,观看了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庭审录像,对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人民陪审员管理、人民陪审员人选协商等情况展开了深入调研。
调研组认为,人民陪审员制度实施以来,县法院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贯彻落实,先后进行了两届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在人民陪审员的日常培训管理和组织陪审工作中进行了积极探索并作出了显著成效,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逐年上升,陪审案件质量始终保持较高水平。近两年来,人民陪审员共参加陪审案件1348件,占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1561件的86.4%,对于落实审判公开、扩大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审判独立、加强司法监督都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调查中也反映出一些问题,如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的范围不明确,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与本职工作时常出现矛盾;人民陪审员的审判能力不高,存在“有案不陪、陪而不审、审而不言”的现象;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经费不落实,参与审判活动的办案补贴、务工补贴等费用难以保障等问题。
调研组建议:一是坚持标准,依照程序,把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入口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进一步做好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建成结构合理,代表性广,素质高的人民陪审员队伍,年内实现人民陪审员数量增至在职法官2倍的目标,人民陪审员总数将达到122名,新增选100名。要做到坚持标准,依照程序,把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入口关,县法院必须把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作为本年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选任工作领导小组,周密制定选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强有力的选拔考察专班,深入乡镇、县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进行考察。采取单位推荐和面向社会公开选任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按照公告、报名、审核筛选、公示任命四个程序。在选任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宣传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作用和实施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具体举措,提高社会各界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认知程度,征求社会方方面面的意见,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拟定人民陪审员初步人选,按照程序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保证人民陪审员的质量,把好选任入口关。
二是强化培训,提高素质,为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打基础。人民陪审员来自社会不同行业,从事不同专业,他们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好,具有丰富的人生阅历和社会实践经验,但欠缺法律知识和审判业务知识,要使人民陪审员尽快明确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掌握一些必备的审判业务知识和技能,县法院要大力加强人民陪审员培训工作,制定经常性的培训计划,坚持一手抓思想政治教育和审判理论学习,一手抓岗位练兵和业务技能的提高,组织人民陪审员重点学习法庭规则、合议庭工作若干问题以及审理各类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适用法律等知识。开展法官讲学、视频授课、庭审观摩、经验交流,促使他们更快更好地适应陪审工作,不断提高他们适用法律的能力、驾驭庭审的能力、诉讼调解的能力和判决说理的能力。
三是科学安排,精心组织,提高陪审员参与审判的实效。参与陪审是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核心内容,最大限度地组织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工作是关键环节。为此,县法院要科学制定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的工作流程和实施细则,在坚持按规定随机选择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同时,通过制订严密规范、科学灵活的排案机制,有计划地安排陪审员陪审案件,尽可能的让每名陪审员都能参与各种案件审理,确保每位陪审员时时手中有案,最大限度地扩大陪审员对案件的接触面,最大程度促进审判工作的公平公正,大大增强陪审员参审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时县法院要有意识地让陪审员参与比较复杂的案件特别是当事人有可能上访的案件的审理。在这些案件中,由于当事人对人民陪审员有种亲切感,有利于他们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协助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说服当事人息诉服判,及时化解一些纠纷,减少当事人之间的对抗,避免矛盾的激化,消除误解,有利于法院更好地开展审判工作,起到调解员的作用。
四是完善机制,加强管理,激发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热情。加强与人民陪审员工作单位的沟通,合理协调好人民陪审员陪审工作和本职工作的关系,尽量减少冲突,为人民陪审员做好陪审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加强人民陪审员考核工作,对工作优秀的,予以表彰和奖励,并及时函告其单位;对因违反审判纪律等原因不再适合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依法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予以免职,并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人民陪审员工作开展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有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的案件、主动征求人大代表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争取县委、政府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切实落实好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经费,确保足额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适当提高人民陪审员误工补贴标准,进一步调动人民陪审员工作积极性,激发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热情。为弘扬司法民主,提高司法工作透明度,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裁判的认同感,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挥人民陪审员应有的作用。(谷城县人大办公室 陆学海)
责任编辑:郑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