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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县人大常委会:完善监督程序 增强监督实效

来源:湖北人大网   时间:2012-10-23 02:33   [收藏] [打印] [关闭]

依法行使监督权是人大常委会一项最基本、最经常性的职责。2011年11月换届以来,巴东县人大常委会围绕“服务中心、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注重实效、促进发展”的人大工作思路,坚持在监督中支持,支持中服务,服务中创新,在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切实增强监督实效上作了一些积极探索。

一、科学确定议题

首先我们注重确定议题的程序性和征求意见的广泛性。2011年底,由各工委上报2012年度审议的建议议题,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广泛征求意见,然后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形成人大工作要点初稿,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最后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以常委会公报的形式印发全体县人大代表和县直部门。由于在确定议题过程中坚持了规范性和民主性的统一,因此,每年确定的议题,都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支持,得到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的积极响应,得到了“一府两院”的高度重视。

其次是突出监督重点。我们在议题的选择过程中,除例行审议的工作报告外,紧紧围绕县委工作大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抓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科学确定审议议题。如:结合我县实际,把事关全县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巴东经济开发区、黄土坡滑坡整体避险搬迁工作作为2012年度监督工作重点,得到了县委的肯定、政府的支持。针对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问题,我们选取对《恩施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视察,促进条例的落实。从关注民生角度出发,选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护法》、《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年度监督重点,提高全社会提高对残疾人的关注,促进“三农”工作的健康发展。2012年度共安排审议议题27项。

二、深入调查研究

坚持按照“领导牵头、委员代表参与、基层群众配合、部门单位联动、集体讨论研究”的工作模式开展调研工作。每次开展调研前,都要召开常委会主任会议,对调研工作进行专题研究,组成由1-2名常委会领导牵头,对口工委和熟悉此项工作的人大代表参加的议题调查组,负责此次调研活动。调查组成立后,及时制定调研方案,明确调研工作内容,落实具体工作任务。调研过程中,深入到乡镇、农村、企业实地查看,广泛走访群众,掌握第一手资料。召开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广泛了解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和矛盾,集思广益地提出建议和对策。报告的撰写过程中,召开1-2次调查组成员碰头会,集体讨论研究报告的撰写,力求调研报告总结成绩客观、分析问题准确、建议切实可行。必要时,提交主任会议讨论。同时,常委会会议召开前,及时将调研报告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提高了审议的针对性,确保了会议的连贯性,也为常委会作出科学合理的审议意见提供了依据。如:今年8月,常委会利用近一个月的时间,对县十七届人大一、二次会议提出的1件议案(关于举全力推进神农溪景区提档升级的议案)、184件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写出了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受到领导一致肯定。同时,结合调研情况,因该议案办理工作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将议案的办理确定为5年办结,每年向常委会会议报告办理情况;对12件重点建议督办件,要求相关部门将办理情况报送到县人大常委会。

三、搞好会议审议

一是完善审议制度。在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我们就修订完善了《巴东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和《巴东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如增强了常委会在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时,县政府主管领导不到会的,不纳入本次会议审议议题,促进了县人大常委会会议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为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创新审议方式。坚持邀请乡镇人大专职副主席、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认真听取他们的建议和意见。扩大县直部门列席常委会会议规模,发挥群策群力作用。加大舆论媒体监督力度,要求新闻媒体全程参与人大审议过程,增加常委会会议透明度和公信力。注重新技术运用,我们购置了投影仪,在审议中,使用图文并茂的课件,让与会人员对审议的议题和发言有了更加清晰直观的认识,使审议更有深度。下一步,我们还将安装电子表决系统,保证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行使民主权力。

三是组织好审议发言。充分发挥中心发言人的作用,增强审议发言的针对性和目的性。切实尊重和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民主权利,对于重点议题实行分组讨论,保证组成人员都能在常委会会议上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使会议的决议决定、建议意见最大限度地体现集体的意志和智慧。审议时,会议主持人随机指定与会人员发言,促使常委会委员养成审议前主动调查研究、深入思考问题的良好习惯。同时,注意引导发言人员少讲成绩,多谈问题,多提建议和意见,适时集中意见和建议,确保把每一次常委会会议开成一次务实的会议。

四是及时作出决议、决定,分发审议意见。审议成果最直观的体现就是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形成的审议意见。要求作出的决议、决定及审议意见切合实际,科学具体,客观公正,具有可操作性。常委会改变过去集中提出审议意见的做法,采取对每一个审议议题的审议意见单独发文,使叙述更加充分,建议更加透彻,切实增强了办理落实的指导性和针对性。

四、加强督办检查

一是对于专项工作报告完成得不满意的,常委会对报告实行暂缓表决,待审议意见得到落实后再进行表决。

二是将审议意见及时交付相关部门或单位办理,根据实际情况限时办结,并要求书面报告办理情况。如:今年5月,常委会提出的《关于全县文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审议意见》,要求县文体局在六个月内将办理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三是采取对口督办、连续督办、联合督办等方式加强对审议意见的督办。对口督办即规定常委会对口工委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定期向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连续督办即将同一议题连续两年以上纳入年度审议计划,并跟踪督办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联合督办即常委会办公室、相关工委会同县政府督办室对重要议题的审议意见联合跟踪督办。

四是常委会领导应邀积极参加县政府常务会和县长办公会,随时掌握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五是每年选择部分重点议题,要求相关部门在半年内向常委会会议报告落实情况,以此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巴东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刘洪义)

责任编辑:唐雯